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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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浙06行终18号 | 被告 | - | -- | 一、撤销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2019)浙0604行初80号行政判决;
二、驳回Y某某以Y某某名义提起的诉讼。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0-04-08 |
2 | 其他 | (2019)浙0604行初80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诸暨市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诸暨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诸暨市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诸暨市永兴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与Y某某,在2018年12月30日签订“诸暨市2015年度‘三改’专项行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协议”、“诸暨市2017年度‘三改’专项行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行政行为无效。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1 |
3 | 其他 | (2019)浙06行终493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11-11 |
4 | 其他 | (2019)浙0683行初11号 | 第三人 | 原告: H某某,R某某1,R某某2 被告: 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驳回原告H某某、R某某1、R某某2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7-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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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合同 | (2020)浙06行终18号 | 被告 | 原告: 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被告: Y某某,诸暨市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诸暨市永兴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11 | |
2 | 行政合同 | (2020)浙06行终18号 | 被告 | 原告: 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被告: Y某某,诸暨市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诸暨市永兴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