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西南民营企业
翟晨忠
91511322MA657NDE0K
6198万元人民币
-
营山县城兴业街193-195号
营山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3类资质,分别是建筑业企业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劳务资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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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2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信用中国 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202204240029
新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批准
2022-04-24
2025-04-24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
2019年第50号
新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 批准
2019-05-14
2099-12-3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侵权责任纠纷
(2020)川1322执309号
其他
-
--
--
2020-08-04
2
侵权责任纠纷
(2019)川1322民初3045号
被告
原告:
M某某
被告:
营山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南充恒通电力有限公司营山分公司
503790
一、被告四川南充恒通电力有限公司营山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M某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03790元。 二、驳回原告M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038元,由原告M某某负担619元,被告四川南充恒通电力有限公司营山分公司负担441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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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8
3
侵权责任纠纷
(2019)川1322民初3045号
被告
原告:
M某某
被告: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营山县供电分公司,营山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南充恒通电力有限公司营山分公司
--
准许原告M某某撤回对被告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营山县供电分公司的起诉
2019-11-1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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