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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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17行终195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3-12-12 |
2 | 其他 | (2021)粤1781执恢113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1-03-18 |
3 | 其他 | (2020)粤1781执1867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粤1781执1867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01-13 |
4 | 其他 | (2020)粤1781执1868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粤1781执1868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01-13 |
5 | 其他 | (2020)粤1781执1866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粤1781执1866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1-01-13 |
6 | 其他 | (2020)粤1781执1872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粤1781执1872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Q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阳春市公安局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12-25 |
7 | 其他 | (2020)粤1781执1871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粤1781执1871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M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阳春市公安局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12-25 |
8 | 其他 | (2020)粤1781执1874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粤1781执1874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阳春市圭岗鼎跃竹签制品厂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阳春市公安局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12-25 |
9 | 其他 | (2020)粤1781执1869号之七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粤1781执1869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Z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阳春市公安局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12-25 |
10 | 其他 | (2020)粤1781执1870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0)粤1781执1870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H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阳春市公安局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0-12-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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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1704行初13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阳春市公安局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2-20 | |
2 | -- | (2023)粤17行终193号 | 被上诉人 | - |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04 | |
3 | 行政处罚 | (2022)粤1704行初369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 被告: 阳春市公安局,阳春市人民政府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2023-02-09 | |
4 | 行政复议 | (2022)粤17行终199号 | 被上诉人 | - |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01 | |
5 | 行政复议 | (2021)粤17行终167号 | 被上诉人 | - |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08 | |
6 | 劳动争议 | (2021)粤17民终1925号 | 被上诉人 | - |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17 | |
7 | 行政处罚 | (2021)粤17行终34号 | 被上诉人 | - |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12 | |
8 | 其他行政管理 | (2021)粤17行终34号 | 被上诉人 | - |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16 | |
9 | 其他行政管理 | (2020)粤17行初64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阳春市公安局,阳春市人民政府,阳春市八甲镇人民政府,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06 | |
10 | 其他行政管理 | (2020)粤17行初64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阳春市公安局,阳春市人民政府,阳春市八甲镇人民政府,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