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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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川0704执异4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予异议人四川鑫世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申请 | 2022-01-05 |
2 | 其他 | (2020)浙行终264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C某某、C某某、H某某、H某某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0-05-19 |
3 | 其他 | (2019)浙01行初45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C某某,H某某,H某某 被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 | 10000 | 驳回原告C某某、C某某、H某某、H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C某某、C某某、H某某、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31 |
4 | 其他 | (2018)浙0103行初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000 | 本案按原告W某某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05-22 |
5 | 其他 | (2018)浙01行终217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准许上诉人W某某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04-13 |
6 | 其他 | (2017)浙0103行初6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000 | 驳回原告W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1-19 |
7 | 其他 | (2015)杭下行初字第00023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000 | 一、撤销被告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的“浙国资产权[2014]33号”《关于公布具有从事浙江省国有产权转让业务资格交易机构的通知》中对于原告浙江汇丰拍卖有限公司“具有从事浙江省国有产权转让业务的资格”的认定。二、驳回原告浙江汇丰拍卖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时,应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湖滨支行;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2×××68。汇款时应同时注明一审案件案号)。在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仍不预交并且未在上诉时依法申请司法救助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5-10-19 |
8 | 其他 | (2015)杭下行初字第00023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000 | 一、撤销被告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的"浙国资产权(2014)33号"《关于公布具有从事浙江省国有产权转让业务资格交易机构的通知》中对于原告浙江汇丰拍卖有限公司"具有从事浙江省国有产权转让业务的资格"的认定。
二、驳回原告浙江汇丰拍卖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时,应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湖滨支行;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2×××68。汇款时应同时注明一审案件案号)。在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仍不预交并且未在上诉时依法申请司法救助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5-10-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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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浙0103行初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18-05-16 | |
2 | -- | (2017)浙0103行初6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 2017-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