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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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吉0402行审3号 | 申请人 | - | -- | 准许申请执行人辽源市环境保护局撤回对被执行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 ...更多 | 2019-01-23 |
2 | 其他 | 吉0402执21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更多 | 2018-11-28 |
3 | 其他 | (2018)吉0402执44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8)吉0402行审12号行政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再次申请执行的权利,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时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9-29 |
4 | 其他 | (2018)吉0402行审12号 | 申请人 | - | -- | 准予强制执行辽源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L某某字【2017】第024号)行政处罚决定,具体执行内容为:
收缴被执行人未缴纳的罚款合计人民币53000.00元。
收缴加处罚款530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3-20 |
5 | 其他 | (2018)吉04民终89号 | 被上诉人 | - | 28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0.00元,由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3-09 |
6 | 其他 | (2018)吉0402行审2号 | 申请人 | - | 80000 | 准予强制执行辽源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L某某【2017】002号)行政处罚决定,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缴纳罚款八万元,将地形地貌恢复未建设前的原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1-08 |
7 | 其他 | (2017)吉0402民初42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辽源市环境保护局 | 28000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22 |
8 | 其他 | (2016)吉0402民初163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辽源市环境保护局 | 60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对辽源市环境保护局的告诉。
案件受理费500.00元,诉讼费用60.00元,共计560.00元,退还原告。 ...更多 | 2016-12-29 |
9 | 其他 | (2016)吉0402行审51号 | 申请人 | - | -- | 不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辽源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辽环罚[2015]012号行政处罚决定。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6-07-21 |
10 | 其他 | (2015)辽西执字第77号 | 申请人 | - | -- |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2015)辽西行审字第1号行政裁决书终结本次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