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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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20160016-01 | -- | 用地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用地项目名称:DK20150114地块。用地位置:阳澄西湖阳澄湖生态休闲公园内。用地性质:U 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1公顷。 ...更多 | -- | -- |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 |
2 | 20170922 | -- | 建设单位(个人):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新华路(老新华路-华为西侧道路)工程。建设位置:桑田岛老新华路东、新城路南。建设规模:1230平方米。 ...更多 | -- | -- |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 |
3 | W20160013-01 | -- | 用地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用地项目名称:DK20150111地块。用地位置:阳澄西湖阳澄湖生态休闲公园内。用地性质:U 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01公顷。 ...更多 | -- | -- |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 |
4 | 20161438 | -- | 1、同意选址,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U)。n 2、基地容积率不高于1.0,建筑限高1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50%,绿地率不低于20% 。n 3、基地地坪标高不低于3.12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基地排水不能影响周围地块。场地填土标高一般不高于3.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n 4、地块开口结合公园内部道路设置。n 5、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更多 | -- | -- |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 |
5 | 20161441 | -- | 1、同意选址,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U)。n 2、基地容积率不高于1.0,建筑限高1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50%,绿地率不低于20% 。n 3、基地地坪标高不低于3.12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基地排水不能影响周围地块。场地填土标高一般不高于3.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n 4、地块开口结合公园内部道路设置。n 5、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更多 | -- | -- |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 |
6 | W20160050-01 | -- | 用地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用地项目名称:DK20150135地块。用地位置:阳澄湖生态休闲公园。用地性质:U 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03公顷。 ...更多 | -- | -- |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 |
7 | W20160019-01 | -- | 用地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用地项目名称:DK20150119地块。用地位置:阳澄西湖阳澄湖生态休闲公园内。用地性质:U 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0051公顷。 ...更多 | -- | -- |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 |
8 | 320594201811300101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园区管委会大楼(国际大厦)(苏州国际大厦18层室内修缮工程) | 2018-11-30 | 2099-12-31 | 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 |
9 | W20160027-01 | -- | 用地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用地项目名称:DK20150125地块。用地位置:阳澄西湖阳澄湖生态休闲公园内。用地性质:U 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02公顷。 ...更多 | -- | -- |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 |
10 | (苏园国税一)许准字〔2018〕第(3934)号 | -- | 你(单位)于 2018 年n 06 月n 29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8 年n 06 月n 29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 | 2099-12-31 | 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室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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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苏0591执73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7-01 |
2 | 合同纠纷 | (2021)苏0591执10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自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3-03 |
3 | 合同纠纷 | (2020)苏0591执3257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04 |
4 | 合同纠纷 | (2020)苏0591执325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本页无正文) ...更多 | 2020-09-28 |
5 | 合同纠纷 | (2019)苏0591民初13706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工业园区永利盛会娱乐有限公司湖西分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永利盛会娱乐有限公司 | 7400690.71 | 一、被告苏州工业园区永利盛会娱乐有限公司湖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有使用费7382690.7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7382690.71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自2019年11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被告苏州工业园区永利盛会娱乐有限公司湖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律师费18000元;
三、被告苏州工业园区永利盛会娱乐有限公司对被告苏州工业园区永利盛会娱乐有限公司湖西分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814元,公告费690元,两项合计66504元,由被告苏州工业园区永利盛会娱乐有限公司湖西分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永利盛会娱乐有限公司负担63766元,原告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738元,被告应负担的上述款项已由原告预交,本院予以退还,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20-08-25 |
6 | 合同纠纷 | (2020)苏05民终2328号 | 被上诉人 | - | 26855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8284元,由上诉人苏州市凤凰小子寿司餐饮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6-22 |
7 | 合同纠纷 | (2020)苏05民终2330号 | 被上诉人 | - | 45237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2990元,由上诉人苏州市海韵向阳餐饮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6-22 |
8 | 合同纠纷 | (2019)苏0591执579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4-07 |
9 | 合同纠纷 | (2018)苏0591民初9421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249754.05 | 一、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有使用费249754.05元及利息(利息的结算方式为:以249754.05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0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倍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304元,由被告X某某负担5100元,原告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04元,被告应负担的上述款项已由原告预交,本院予以退还,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19-10-30 |
10 | 其他 | (2018)苏0591执2112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0-2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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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苏州工业园区永利盛会娱乐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0-09-24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苏州工业园区永利盛会娱乐有限公司湖西分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永利盛会娱乐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0-03-16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苏州工业园区永利盛会娱乐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9-01-15 | |
4 | 送达执行文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福记联合(苏州)餐饮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8-05-24 | |
5 | 裁判文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融宜宝积家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7-12-07 | |
6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 | 原告Z某某与被告苏州大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转包和纠纷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7-10-23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转包合同纠纷 | 苏州大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7-07-18 | |
8 | 裁判文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福记联合(苏州)餐饮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6-06-08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福记联合(苏州)餐饮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6-01-20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Z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14-11-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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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苏0591民初5707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2-06-15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苏0591民初2368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2-05-12 | |
3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苏0591民初16542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红枫林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2-04-20 | |
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苏0591民初2330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2-03-24 | |
5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苏05民终136号 | 被上诉人 | -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21 | |
6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苏05民终136号 | 被上诉人 | -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2-15 | |
7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苏0591民初16542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红枫林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2-01-21 | |
8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苏0591民初7634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工业园区南施创意美术馆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1-09-01 | |
9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苏0591民初7634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工业园区南施创意美术馆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1-08-05 | |
10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苏0591民初7634号 | 原告 | 原告: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工业园区南施创意美术馆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2021-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