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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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未按规定时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登记机关报送2017年年度报告,被我局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至责令补报期限满后仍未提交年度报告。直至2019年06月14日,当事人补报了2017年年度报告。 ...更多 | 罚款:0.07万元 | 700 |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 2020-04-15 | 中市监工商东区处字〔2020〕030068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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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04 | 广东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区分局 | 依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更多 | 2020-04-15 | 广东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区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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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粤07民终1498号 | 上诉人 | - | 16595.01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5343.83元(中山市东区臻兴土石方工程部已预交20490.7元,江门市蓬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31448.14元),由中山市东区臻兴土石方工程部负担14853.13元负担,由江门市蓬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0490.7元。中山市东区臻兴土石方工程部多交的5637.57元,江门市蓬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多交的10957.44元,均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6-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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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0)粤07民终1498号 | 上诉人 | -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