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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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1-07-08 |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 ...更多 | 2021-11-24 |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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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鄂0281执3841号 | 2021-12-30 | (2021)鄂0281民初1304号 | 大冶市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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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2)鄂0281执177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2)鄂0281执1778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湖北大冶长远模具有限公司、湖北大冶汉龙汽车有限公司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长沙特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债务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时效期间的期限。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9-28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鄂0281执384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1)鄂0281执3815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湖北大冶长远模具有限公司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鹤壁天淇金山模具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债务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时效期间的期限。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6-10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鄂0281执36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2)鄂0281执365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湖北大冶长远模具有限公司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江苏电能机械有限公司履行债务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时效期间的期限。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6-10 |
4 | 合同纠纷 | (2022)鄂0281执505号之五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22)鄂0281执505号案终结执行。
该案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可在民事诉讼法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6-09 |
5 | 合同纠纷 | (2022)鄂02执复54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驳回复议申请人长虹智能公司的复议申请;(二)维持大冶法院(2022)鄂0281执异44号执行裁定书。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5-30 |
6 | 合同纠纷 | (2022)鄂02执复55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驳回复议申请人格劳博机床公司的复议申请;(二)维持大冶法院(2022)鄂0281执异45号执行裁定书。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5-30 |
7 | 合同纠纷 | (2022)鄂0281执异45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格劳博机床(中国)有限公司的异议申请。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04-13 |
8 | 合同纠纷 | (2022)鄂0281执异44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江苏长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申请。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04-13 |
9 | 合同纠纷 | (2022)鄂02执8号 | 被执行人 | - | -- | 黄石仲裁委员会黄石仲调字[2020]第044号仲裁调解书由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1-17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鄂0281民初1304号 | 被告 | 原告: 鹤壁天淇金山模具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大冶长远模具有限公司 | 916609.4 | 一、被告湖北大冶长远模具有限公司应偿付原告鹤壁天淇金山模具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货款916609.4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1.以43221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从2020年10月1日起计算至价款清偿之日止;2.以484399.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从2020年11月1日起计算至价款清偿之日止),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鹤壁天淇金山模具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704元,由原告鹤壁天淇金山模具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435元,由被告湖北大冶长远模具有限公司负担1226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8-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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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福州金鑫彬模具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大冶长远模具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5-10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鄂0281民初5326号 | 被告 | 原告: 黄石市高新五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湖北大冶长远模具有限公司 | 黄石市大冶市人民法院 | 2021-10-2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1972民初8061号 | 被告 | 原告: 东莞市精创工具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大冶长远模具有限公司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1-06-03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武汉吕贝克工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大冶长远模具有限公司 |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人民法院 | 2021-01-07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武汉吕贝克工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大冶长远模具有限公司 | 黄石市大冶市人民法院 | 2020-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