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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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尽职审查办理收汇业务 | 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21.30;没收金额(万元):0.00;处罚内容:处罚款213000元人民币 ...更多 | 213000 |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 2024-01-10 | 闽汇罚20241号 | |
2 | 未严格按照项目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 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合计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陈国贵给予警告 | 2000000 |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 2022-01-12 |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 | |
3 |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处165万元罚款 | 1650000 |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 2021-12-31 | 福银罚字〔2021〕52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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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闽0102民初512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L某某 | -- | 驳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28 |
2 | 合同纠纷 | (2018)闽0182执2092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闽01民初79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应当继续履行。
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9-28 |
3 | 合同纠纷 | (2020)闽0102民初7722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F某某 | 94969.12 | F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64678.71元、利息16410元、手续费2446.76元、违约金11433.65元(利息、违约金暂计至2020年8月3日,之后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付)。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2055元,由F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26 |
4 | 合同纠纷 | (2020)闽0102民初6111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L某某 | 63570.75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贷款本金余额60670.75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依《个人“点即贷”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标准计至本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暂计至2020年8月10日,利息、罚息为19577.85元);
二、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支付律师代理费29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759元,减半收取879.5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8 |
5 | 合同纠纷 | (2020)闽0102民初6116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Z某某,C某某 | 672896.92 | 一、被告Z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借款本金670453.92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0年8月10日,逾期利息、罚息合计16773.8元,之后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付);
二、被告Z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支付律师代理费2443元;
三、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有权对被告Z某某、C某某名下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之价款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668元,减半收取5334元,由被告Z某某、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7 |
6 | 合同纠纷 | (2020)闽0102民初4270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W某某 | 29494.8 | 一、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25481.05元及利息、罚息、复利513.75元及剩余罚息、复利(其中之后的罚息复利计算如下:罚息分别以本金1547.77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5日、以本金10196.64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8日、以本金13736.64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25日开始按照《浦发银行“安居贷”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复利以上述三笔未归还的利息、罚息为基数同上述三笔本金的起计时间及计算方式计付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偿还律师费3500元;
三、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685元,减半收取342.5元,由被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3 |
7 | 其他 | (2020)湘民辖终65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7-24 |
8 | 合同纠纷 | (2020)闽0102民初5193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M某某 | 340170.88 | 一、被告M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249785.33元,利息(含罚息)87485.55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20年6月8日,此后的利息、罚息按《个人“点即贷”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M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支付律师费29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6243元,减半收取3121.5元,由被告M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23 |
9 | 合同纠纷 | (2020)闽0102民初5198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H某某 | 101486.75 | 一、被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98586.75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按《个人“点即贷”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从2018年1月11日计算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支付律师费29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827元,减半收取1413.5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23 |
10 | 合同纠纷 | (2020)闽0102民初5191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J某某 | 55348.37 | 一、被告J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44320.45元,利息(含罚息)8127.92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20年6月8日,此后的利息、罚息按《个人“点即贷”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J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支付律师费29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128元,减半收取564元,由被告J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2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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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合同纠纷 | L某某 | 永安市人民法院 | 2024-01-15 | |
2 | 裁判文书 | 信用卡纠纷 | G某某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 2023-12-10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H某某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2023-11-12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其他合同纠纷 | W某某,L某某 | 上海金融法院 | 2023-10-19 | |
5 |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其他合同纠纷 | W某某,L某某 | 上海金融法院 | 2023-10-13 | |
6 | 送达公告 | 其他合同纠纷 | W某某,L某某 | 上海金融法院 | 2023-10-13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信用卡纠纷 | G某某 |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 2023-10-10 | |
8 | 裁判文书 | 信用卡纠纷 | P某某 | 清流县人民法院 | 2023-09-03 | |
9 | 裁判文书 | 信用卡纠纷 | L某某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9-03 | |
10 | 裁判文书 | 信用卡纠纷 | L某某 | 顺昌县人民法院 | 2023-08-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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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用卡纠纷 | (2023)闽0721民初840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L某某 | 顺昌县人民法院 | 2024-07-31 | |
2 | -- | -- | 第三人 | 原告: 福州世富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长乐区人民法院 | 2024-06-21 | |
3 | -- | (2024)沪0101民初170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6-19 | |
4 | -- | (2024)闽0103民初284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福建经纬新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福建经纬集团有限公司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6-07 | |
5 | -- | (2024)闽0103民初284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福建经纬新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福建经纬集团有限公司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6-07 | |
6 | -- | (2024)闽0305民初2944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S某某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2024-06-05 | |
7 | -- | (2024)闽0305民初2943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G某某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2024-06-05 | |
8 | -- | (2024)闽0305民初2958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L某某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2024-06-05 | |
9 | -- | (2024)闽0305民初2960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H某某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2024-06-05 | |
10 | -- | (2024)闽0305民初2943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被告: G某某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2024-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