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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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企业所得税 2020年度: 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第23行-25行填列错误,按照其账面数字应填列如下: 21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调整额(22-26) 12838875.55 12838875.55 22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为完工开发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24-25) 12838875.55 12838875.55 23 1、销售未完工产品的收入 85592503.67 * 24 2、销售未完工产品预计毛利额 12838875.55 12838875.55 ...更多 | 对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少缴印花税处应补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103.3元。 ...更多 | 103 | 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税务局稽查局 | 2023-07-31 | 西咸税稽罚20239号 | |
2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对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少缴印花税处应补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103.3元。 ...更多 | 103 | 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税务局稽查局 | 2023-07-31 | 西咸税稽罚〔2023〕9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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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31738 | (2024)陕0404执922号 |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24 |
2 | 24182336 | (2024)陕0404执764号 |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3 | 38522168 | (2024)陕04执恢36号 |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2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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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101512023053130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建设规模:全长2424.092m,红线宽度30m | 2099-12-30 | 2099-12-30 |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 | |
2 | 6101512023110731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建设规模:全长756.57米,道路红线宽30米 | 2023-11-07 | 2099-12-31 |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 | |
3 | 6101512022111730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建设规模:98467.08㎡ | 2099-12-30 | 2099-12-30 |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 | |
4 | 6101512023092830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建设规模为:1097.34米 | 2023-09-28 | 2099-12-31 |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 | |
5 | 6101512022061030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道路全长约为540.6m,红线宽度30m | 2099-12-31 | 2099-12-31 | 陕西省西咸新区政务(秦汉)中心 | |
6 | 秦汉审服准﹝2021﹞130号 | 关于秦汉新城萧何路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1-07-14 | 2099-12-31 |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生态环境局 | |
7 | 空 | 公司登记 | 土地开发及整理,文化教育场馆的开发建设、高科技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城市建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服务,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文化旅游投资及开发,教育投资,装潢装饰,园林绿化,建材销售,户外广告,房屋租赁,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投资仅限自有资产、金融性资产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0-05-27 | 2099-12-31 | 西咸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秦汉新城分局 | |
8 | 6101512022111733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建设规模:13577.57㎡ | 2099-12-30 | 2099-12-30 |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 | |
9 | 西咸秦汉审准﹝2023﹞1号 | 非跨县(区)农村公路项目核准 | 该项目为旧路改造项目,等级为四级公路,道路改造总长712.422米,道路红线宽度约6.5米,项目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更多 | 2023-01-11 | 2025-01-11 |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 | |
10 | 6101512023112430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设计管长683米 | 2023-11-24 | 2099-12-31 |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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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陕0404财保147号 | 其他 | - | 2530208.75 | 冻结被申请人某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户名:某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XXXXXXXXXXXXXXX761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人民中路支行)名下银行存款2530208.75元;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8-28 |
2 | -- | (2023)陕0404财保145号 | 其他 | - | 1341126.5 | 冻结被申请人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户名: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XXXXXXXXXXXXXX3717,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支行)、某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户名:某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XXXXXXXXXXXXXXX761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人民中路支行)名下银行存款1341126.5元;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8-28 |
3 | -- | (2023)陕0404财保146号 | 其他 | - | 1595964.75 | 冻结被申请人某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户名:某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XXXXXXXXXXXXXXX761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人民中路支行)名下银行存款1595964.75元;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8-28 |
4 | -- | (2023)陕0404诉前调确432号 | 其他 | - | -- | 申请人A公司与申请人B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经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秦汉新城法庭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23-06-07 |
5 | -- | (2023)陕0404民初1453号之一 | 其他 | 原告: 陕西某某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陕西某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3800元,减半收取11900元,由原告陕西某某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5-26 |
6 | 合同纠纷 | (2022)陕0404民初2203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A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59518.64 | 一、被告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陕西A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1959518.64元。二、被告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陕西A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利息(以332419.82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2020年9月30日止;以1959518.64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0380元,由原告陕西A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承担30948元,被告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1943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01 |
7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2)陕0404财保192号 | 其他 | - | 146000000 | 在保全价值146000000元范围内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1、户名:某某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1050163670800000075。2、户名:某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032242;3、户名:某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XXXXXXXXXXXXXXX7614;4、某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044322。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本裁定保全期限为两年,该期限届满前,当事人需继续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间应不迟于该期限届满前七日。当事人未在该期限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该保全的效力消灭 ...更多 | 2022-11-28 |
8 | 其他 | (2022)陕0404执保672号 | 其他 | - | -- | -- | 2022-09-28 |
9 | 其他 | (2022)陕0404民初1781号 | 其他 | 原告: 西安某某麒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有限公司 | 33374353.96 | 一、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长江国控(西咸新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西安某某麒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21741864.9元(利息计算:其中以人民币50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21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人民币431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人民币12431864.9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11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长江国控(西咸新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西安某某麒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有限公司保全费5000元、诉责保险费26549.06元。二、被告某某国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陕西省西咸新区某某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人民币11605940元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西安某某麒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82505元,减半收取91253元,由西安某某麒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有限公司承担20751元,被告长江国控(西咸新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某某国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某某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7050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26 |
10 | 其他 | (2022)陕04执27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2)陕04执27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22-07-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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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陕04民终369号 | 原告 | 原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秦汉新城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嘉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12 | |
2 | -- | (2024)陕04民终369号 | 原告 | 原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陕西嘉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秦汉新城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3 | -- | (2024)陕0404民初514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融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 |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 |
4 | -- | (2024)陕0404民初89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新天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3-05 | |
5 | -- | (2024)陕04民终369号 | 原告 | 原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陕西嘉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秦汉新城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8 | |
6 | -- | (2024)陕04民终369号 | 原告 | 原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陕西嘉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秦汉新城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1 | |
7 | -- | (2023)陕民终611号 | 被告 | 原告: 秦汉新城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陕西中融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1-04 | |
8 | -- | (2023)陕0404民初4641号 | 被告 | 原告: 捷盟启云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2-28 | |
9 | -- | (2023)陕0404民初4748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2-27 | |
1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陕0404民初4536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汉新城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