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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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川0107民初3244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家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敏行医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5655.96 | 被告苏州敏行医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四川家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5655.9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1元,因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20.5元,由被告苏州敏行医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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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0)川0107民初3244号 | 原告 | 原告: 四川家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敏行医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2020-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