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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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湘0105执7090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的(2022)湘0105民初539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可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义务,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若申请执行人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书;逾期未提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自动解除,造成的损失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9-07 |
2 | 其他 | (2022)湘0105民初5392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爱晚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2030000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爱晚家居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2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该利息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2年3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爱晚家居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3万元;
三、驳回原告湖南爱晚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5384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2692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09 |
3 | 其他 | (2022)湘0105民初5392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爱晚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著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湖南爱晚家居建材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湖南著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起诉 ...更多 | 2022-05-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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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湘0105民初5392号 | 原告 | 原告: 湖南爱晚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著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2022-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