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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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市监许变字(2022)第﹝010800040﹞号 | 330108220210843644638 |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更多 | 2022-02-15 | 2099-12-31 |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330000190711309105038 | 330000190711309105038 |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19-07-11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
3 | 330108221205803801576 | 330108221205803801576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 | 2022-12-06 | 2099-12-31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
4 | 滨城管许准字﹝2023﹞第0328号 | 330108230609800888298 | 同意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的杭州贝因美集团软件生产基地的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许可证编号为:浙滨排字第1515号。有效期限:2023年06月09日至2028年06月08日。1.排水许可的相关要求详见《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副本)。2.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3.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更多 | 2023-06-09 | 2028-06-08 | 杭州市滨江区城市管理局(杭州市滨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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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浙0108民初3807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众信博睿(北京)国际商务会议展览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被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B某某 | -- | 准许原告众信博睿(北京)国际商务会议展览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撤回对被告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B某某、第三人M某某的起诉。案件受理费24706元,减半收取计12353元,由原告众信博睿(北京)国际商务会议展览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11-07 |
2 | 其他 | (2022)浙0108民初737号 | 原告 | 原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孝感华博商贸有限公司 | 986700 | 被告孝感华博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货款9867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损失(以986700元剩余未付部分为基数,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1月8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此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如果被告孝感华博商贸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34元(已减半),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1834元,由被告孝感华博商贸有限公司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至法院,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2-05-19 |
3 | 其他 | (2021)川01民终23167号 | 被告 | - | 5826051.6 | 1、撤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1)川0107民初13671号民事判决;
2、三台县晨宁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自贡市锦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2913025.8元;
3、三台县晨宁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自贡市锦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逾期利息(以货款
2913025.8元为基数,从2018年4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四、驳回自贡市锦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6012元,由三台县晨宁商贸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2024元,由三台县晨宁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5-06 |
4 | 其他 | (2021)川01民终23165号 | 被告 | - | -- | 1、维持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1)川0107民初1366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撤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1)川0107民初13661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四项;
三、驳回自贡市锦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282.5元,由平昌县秦琼英副食店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130元,由平昌县秦琼英副食店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5-06 |
5 | 其他 | (2021)川01民终23161号 | 被告 | - | 264492 | 1、撤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1)川0107民初13667号民事判决;
2、广汉市新丰庄妹百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自贡市锦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264492元;
三、广汉市新丰庄妹百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自贡市锦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逾期利息(以货款264492元为基数,从2018年4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四、驳回自贡市锦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797元,由广汉市新丰庄妹百货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188元,由广汉市新丰庄妹百货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5-06 |
6 | 其他 | (2021)川01民终23157号 | 被告 | - | 2170108.8 | 1、撤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1)川0107民初13669号民事判决;
2、郫县智力益加副食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自贡市锦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1085054.4元;
3、郫县智力益加副食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自贡市锦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逾期利息(以货款
1085054.4元为基数,从2018年4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一年期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4、驳回自贡市锦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7685元,由郫县智力益加副食经营部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370元,由郫县智力益加副食经营部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5-06 |
7 | 其他 | (2021)川01民终22068号 | 被告 | - | -- | 1、维持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1)川0107民初1365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撤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1)川0107民初1365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四项;
三、驳回自贡市锦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250.5元,由T某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7002元,由T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5-06 |
8 | -- | (2021)浙0108民初335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C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7-22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0108民初1806号 | 原告 | 原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长泰县晨宝妇幼用品店 | 967745.01 | 一、被告长泰县晨宝妇幼用品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货款967745.01元。
二、被告长泰县晨宝妇幼用品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自2018年3月7日起自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175元,由被告长泰县晨宝妇幼用品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06 |
10 | 劳动争议 | (2020)湘0702民初2746号 | 被告 | 被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 10 | 驳回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
反诉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0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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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服务合同纠纷 | B某某、M某某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9-25 | |
2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江油市柏美商贸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19-12-04 | |
3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湖南新阳光医药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19-10-11 | |
4 | 裁判文书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广西南宁好一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Z某某)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7-14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广西南宁好一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9-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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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陕0104民初5983号 | 被告 | 原告: 遵义市敬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2 | 产品责任纠纷 | (2023)浙0192民初538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互联网法院 | 2023-08-09 | |
3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浙01民终5371号 | 被上诉人 | -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07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浙0106民初3268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薇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被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7-11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浙0106民初3268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薇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被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7-05 | |
6 | 委托合同纠纷 | (2022)浙01民终8037号 | 被上诉人 | -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07 | |
7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浙0105民初9794号 | 原告 | 原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乐文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23-04-04 | |
8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3)浙0108民初25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迈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3-02 | |
9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浙0105民初9794号 | 原告 | 原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乐文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23-03-02 | |
10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2)浙0105民初9794号 | 原告 | 原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乐文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22-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