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联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京津冀华北民营企业
田宏亮
91110106554815199H
1000万元人民币
江西省
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9号1幢1层1073室(园区)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中标业绩8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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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5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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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地税部门其他罚没收入
其他
罚款:1900.00元
1900
丰台地税局铁营税务所
--
--

信用中国 5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合同纠纷
(2021)京0105民初71993号
原告
原告:
北京中联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355400
一、被告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中联信达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费335400元; 二、被告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中联信达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335400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被告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中联信达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2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59.99元,由被告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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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租赁合同纠纷
(2021)京0105民初71993号
原告
原告:
北京中联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1-11-25
2
租赁合同纠纷
(2021)京0105民初71993号
原告
原告:
北京中联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1-10-1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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