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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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豫0304民初1047号 | 第三人 | - | -- | 一、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位于洛阳(现内部编号为洛阳东站东侧1-2-03号)的房屋(两处187平房米)腾空并返还给原告洛阳铁路东站劳动服务公司;
二、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向原告洛阳铁路东站劳动服务公司支付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交房为止,按照每月1870元计算);
三、驳回原告洛阳铁路东站劳动服务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G某某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4元,由本诉被告G某某承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5元,由反诉原告G某某承担。
如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02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豫03民终2062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688元,由上诉人洛阳铁路东站劳动服务公司贸易信托经理部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5-21 |
3 | 合同纠纷 | (2021)豫03民终206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04-26 |
4 | 合同纠纷 | (2021)豫0304民初281号 | 原告 | 原告: 洛阳铁路东站劳动服务公司贸易信托经理部 被告: G某某 | -- | 驳回原告洛阳铁路东站劳动服务公司贸易信托经理部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19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豫0304民初224号 | 原告 | 原告: 洛阳铁路东站劳动服务公司贸易信托经理部 被告: Q某某 | -- | 驳回原告洛阳铁路东站劳动服务公司贸易信托经理部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844元,由原告洛阳铁路东站劳动服务公司贸易信托经理部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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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豫03民终2065号 | 原告 | 原告: 洛阳铁路东站劳动服务公司贸易信托经理部 被告: G某某 |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1 | |
2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豫0304民初281号 | 原告 | 原告: 洛阳铁路东站劳动服务公司贸易信托经理部 被告: G某某 |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 202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