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八达建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西南民营企业
李雪平
91510822MA6257QU7Y
200万元人民币
-
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北段七号
纳税信用等级A级1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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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4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2)川0822民初1272号
原告
原告:
青川县八达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天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准许原告青川县八达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718.00元,减半收取计859.00元,由原告青川县八达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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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8
2
买卖合同纠纷
(2022)川0822民初957号
原告
原告:
青川县八达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龙申建设有限公司
--
本案按原告青川县八达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2022-07-13
3
买卖合同纠纷
(2020)川0822民初763号
原告
原告:
青川县八达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青川县贵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81235
被告青川县贵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青川县八达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81235.00元及利息(以下欠货款58123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1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折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12.00元,减半收取4806.00元,由被告青川县贵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诉讼保全费3770.00元,由被告青川县贵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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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7

开庭公告 4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买卖合同纠纷
(2022)渝0112民初21072号
原告
原告:
青川县八达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22-08-10
2
买卖合同纠纷
(2022)渝0112民初21072号
原告
原告:
青川县八达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22-07-14
3
其他
--
原告
原告:
青川县八达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川县人民法院
2022-03-29
4
买卖合同纠纷
(2020)川0822民初763号
原告
原告:
青川县八达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青川县贵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青川县人民法院
2020-08-2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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