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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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发票违法 | 对你单位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61914.4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30957.21元以上应缴款项共计30957.21元 ...更多 | 30957 | 国家税务总局嘉峪关市税务局 | 2022-04-29 | 嘉市税稽罚〔2022〕10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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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甘0271民初1411号 | 原告 | 原告: 嘉峪关祁隆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金昌益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115 | 金昌益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嘉峪关祁隆工贸有限公司货款40115元及利息(自2015年12月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以4011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生效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3元,减半收取401.5元,由金昌益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6-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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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嘉峪关祁隆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金昌益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