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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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792民初162号 | 原告 | 原告: H某某,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 | 104356.5 | 一、原告(反诉被告)H某某与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日签订的《车间租赁合同》于2022年10月25日解除;
二、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反诉被告)H某某押金10000元、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30日期间剩余租金1972.60元;
三、原告(反诉被告)H某某赔偿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花棚修复损失49279.62元、修复期间租赁费损失1095.89元;
四、原告(反诉被告)H某某支付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日-2022年10月25日期间的物业费1802.74元;
五、驳回原告(反诉被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第二、三、四项相抵后,原告(反诉被告)H某某支付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款项40205.6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704元,由原告(反诉被告)H某某负担471元,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负担233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205元,减半收取计1103元,由原告(反诉被告)H某某负担598元,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负担505元;保全申请费92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H某某负担499元,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负担421元;花棚损坏原因鉴定费280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H某某负担;修复费鉴定费40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12-1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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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示催告 | -- | --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2012-03-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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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山东省长岛县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2 | -- | -- | 原告 | 原告: 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山东省长岛县人民法院 | 2024-03-05 | |
3 | -- | (2024)鲁07民终1306号 | 上诉人 | -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5 | |
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鲁0792民初162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29 | |
5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鲁0792民初162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29 | |
6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鲁0792民初162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3-07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鲁0792民初189号 | 被告 | 原告: 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海得尔实业有限公司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