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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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 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 | 60000 | 贵州省统计局 | 2022-12-12 | 黔统罚决字〔2022〕第418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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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黔06民终581号 | 上诉人 | - | 2469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6552元,由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3-16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赣0103民初883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陈猛,Z某某,贵州正丰矿业有限公司,王明辉,L某某 | -- | 本案移送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更多 | 2020-11-18 |
3 | 其他 | (2020)黔0628民初2457号 | 被告 | - | 7411615 | 一、被告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牧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469025元,并从2017年12月1日起,以246902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起,以246902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至所有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江西牧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案件本诉受理费21560元,保全费5000元,保险费4540元,共计31100元,由原告江西牧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8284元,被告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承担22816元;案件反诉受理费14483元,由被告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未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不按期履行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权利人可于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20-11-03 |
4 | 其他 | (2020)黔0628执保106号 | 被执行人 | - | 4539981 | 额度冻结被执行人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在工行贵州省铜仁梵净山支行开户账户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银行存款4539981.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即自2020年8月11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止;
二、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州省铜仁市高新区(201省道旁)不动产权证号为黔(XXXX)铜仁市不动产权第XXXXXXX号房产(建筑面积7014.44㎡)。查封期限为三年(具体时间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申请执行人申请续行冻结、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冻结、查封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0-08-11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5民终2600号 | 上诉人 | - | 2649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274元,由上诉人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7-27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渝0113民初16067号 | 被告 | 被告: Z某某 | 30000 | 一、被告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昭吟贸易有限公司货款30000元;
二、被告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昭吟贸易有限公司资金占用利息损失(以3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2月11日起计算至付清时止);
三、被告Z某某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四、驳回原告重庆昭吟贸易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被告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本诉受理费550元,本院依法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反诉受理费4724元,本院依法减半收取2362元,由被告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本诉受理费275元已由原告自愿垫付,被告应负担的诉讼费在支付上述款项时径付给原告,本院预收的诉讼费不作清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1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黔0602执33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2019)黔0602执334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3-28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黔0602执73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2018)黔0602执733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12-03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黔0602民初618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72800 | 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人民币36400元及支付自2015年9月26日起至2017年3月1日止,以未付款项人民币364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人民币1710元,公告费人民币300元,合计人民币2010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9-08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黔0602民初223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56000 | 准许原告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0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600元,由原告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03-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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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5民终2600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昭吟贸易有限公司,Z某某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17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渝05民终2600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昭吟贸易有限公司,Z某某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18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渝0113民初16067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昭吟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Z某某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19-12-11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渝0113民初16067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昭吟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Z某某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19-11-18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渝0113民初16067号 | 被告 | 原告: 重庆昭吟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贵州省铜仁狂野车业制造有限公司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19-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