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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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6月26日下午14时36分,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北舞韵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执法检查,发现有一处配电箱无安全警示标志。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更多 | 2023年6月26日下午14时36分,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北舞韵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执法检查,发现有一处配电箱无安全警示标志。主要证据有1.现场检查记录;2.调查询问笔录;3.配电室现场照片;4.北京北舞韵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十七)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更多 | 5000 | 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 | 2023-07-10 | 京房应急罚2023126号 | |
2 | 当事人于2023年6月25日16时00分在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肖庄村村口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没有将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 ...更多 | 对北京北舞的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做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整 ...更多 | 3000 |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 | 2023-06-26 | 京房阎村镇罚字〔2023〕000222号 | |
3 | 当事人于2023年6月25日16时00分在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肖庄村村口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没有将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2023年6月26日,执法人员已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没有陈述、申辩。没有从轻、减轻或者从重的情形。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证据佐证。北京北舞韵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属于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的行为,影响了本市环境保护管理秩序。本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更多 | 对北京北舞韵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做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整 ...更多 | 3000 |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 | 2023-06-26 | 京房阎村镇罚字2023000222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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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11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8-11-08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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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京0111民初8750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北京北舞韵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N某某撤回起诉。 | 2019-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