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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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粤建许质准﹝2021﹞6191号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 | 2021-08-18 | 2024-08-18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2000199083 | 营业执照 | 变更登记 | 2012-06-25 | 2099-12-31 | 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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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粤14民终1786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维持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2021)粤1402民初435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撤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2021)粤1402民初43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及诉讼费负担部分;
三、驳回梅州蓝谱光电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949.28元(已由梅州蓝谱光电有限公司预交),由梅州蓝谱光电有限公司负担2900元,梅州市粤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负担6029.2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949.28元(已由丰顺县建设工程公司预交),由梅州蓝谱光电有限公司负担。本院退回二审案件受理费8949.28元给丰顺县建设工程公司,梅州蓝谱光电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本院缴交二审案件受理费8949.2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1-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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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粤14民终1786号 | 被上诉人 | - |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09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粤1402民初435号 | 原告 | 原告: 梅州蓝谱光电有限公司 被告: 梅州市粤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丰顺县建设工程公司 |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