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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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8)湘01民初6790号 | 被告 | 原告: 福州米厂 被告: 辽阳三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烟台龙凯食品有限公司,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福州米厂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福州米厂负担 ...更多 | 2019-03-26 |
2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8)辽民申1208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L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8-06-21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5)辽阳民一终字第00551号 | 被上诉人 | - | 23202.56 | 一、维持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2014)辽阳太民一重字第0000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即L某某、辽阳三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辽KA9476号货车返还给L某某;L某某赔偿L某某车辆停运损失17,072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
二、被上诉人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上诉人L某某被扣押车辆损失6130.56元;
三、驳回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按受理费、鉴定费按照一审法院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2820元、鉴定费3500元,由L某某、L某某各承担316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0-20 |
4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5)辽阳民一终字第00550号 | 被上诉人 | - | 26057.82 | 一、维持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2014)辽阳太民一重字第0000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即L某某、辽阳三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辽K1280L号货车返还给W某某;L某某赔偿W某某车辆停运损失17,072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
二、被上诉人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上诉人W某某被扣押车辆损失8985.82元。
三、驳回W某某、G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按受理费、鉴定费按照一审法院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2820元、鉴定费3500元,由W某某、L某某各承担316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