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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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一、解除原告天津市北华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中振兴达(天津)钢铁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签订的两份《购销合同》。二、被告中振兴达(天津)钢铁有限公司、陈越、唐振共同给付原告天津市北华工贸有限公司预付货款、案件受理费、违约金共计330000元。三被告于2022年1月31日前给付原告货款200000元,其余货款、诉讼费及违约金130000元于2022年4月30日前向原告付清。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397元,原告自愿负担1369.57元,保全费3018元,原告自愿负担。四、双方就本案别无其它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2-02-07 | 〔2021〕津0118民初1044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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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津静税)许准字(2019)第(151927)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2019-07-08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 | |
2 | 91120223MA06PPT36B | 营业执照 | 中振兴达(天津)钢铁有限公司 | 2019-06-10 | 2099-12-31 |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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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津0118民初10440号 | 其他 | -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1-12-20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1-12-20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津0118民初9849号 | 其他 | -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1-11-22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1-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