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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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鄂0502执950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2019)鄂0502民初69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9-14 |
2 | 合同纠纷 | (2020)鄂0503民初163号 | 被告 | 原告: 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瑞富航汽车有限公司,曾玉玲,X某某,D某某 | -- |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2861元,由原告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8-31 |
3 | 合同纠纷 | (2020)鄂0503民初162号 | 被告 | 原告: 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瑞富航汽车有限公司,曾玉玲,X某某,D某某 | -- | 本案按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0-04-10 |
4 | 合同纠纷 | (2019)鄂0502民初69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与湖北新世界律师事务所签订 被告: X某某,C某某,湖北瑞富航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市民商小微企业互助服务中心 | 1222296.35 | 被告X某某、C某某、瑞富航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借款本金603250元,利息15416.38元,罚息379.97元,合计619046.35元(截止2018年10月13日);要求从2018年10月14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以贷款本金603250元为基数,按照逾期利率即年息15%的标准支付罚息;以实际未清偿的利息(含罚息)为基数,按照年息15%的标准逐月支付复利。
被告武汉市民商小微企业互助服务中心对被告X某某、C某某、瑞富航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代偿后享有追偿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50元(原告已预交),保全费4020元,共计9170元,由被X某某、C某某、瑞富航公司、民商小微互助中心连带负担,在履行上述判决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19 |
5 | 合同纠纷 | (2019)鄂0502民初698号 | 被申请人 | - | 7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X某某、C某某、湖北瑞富航汽车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相当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3-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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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0)鄂0503民初163号 | 被告 | 原告: 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瑞富航汽车有限公司,X某某,D某某,C某某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2020-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