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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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鲁1002执保161号 | 申请人 | - | -- | 按申请标的额**元,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或查封被申请人相应数额的其他财产。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如需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案件申请费**元,由申请人承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2-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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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鲁1002民初1809号 | 原告 | 原告: 威海裕丰粮油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王美丽一案 |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2023-05-24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鲁1002民初1809号 | 原告 | 原告: 威海裕丰粮油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 2023-0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