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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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豫0928财保9号 | 申请人 | - | -- | 将被申请人濮阳县汇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濮阳县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17×××39)予以冻结,冻结金额共计299580元,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冻结期间,未经本院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提取、转移,否则负法律责任。
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1-16 |
2 | 其他 | (2018)豫0928民初7998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宏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濮阳县汇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河南宏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河南宏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18-12-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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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豫0928民初1452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宏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濮阳县五星乡葛邱村民委员会 | 濮阳县人民法院 | 2019-06-18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豫0928民初1452号 | 原告 | 原告: 河南宏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濮阳县五星乡葛邱村民委员会 | 濮阳县人民法院 | 2019-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