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作总金额(万元) | 最近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 合作状态 | 最近合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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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宁都清************ 有2个合作项目/工程 | 未知 | 2021-11-25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作总金额(万元) | 最近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 合作状态 | 最近合作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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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龙溪御************ | 合作结束 | 2016-04-27 | |
2 | ***** | 龙溪御************ | 合作结束 | 2016-04-27 | |
3 | ***** | 龙溪御************ | 合作结束 | 2016-04-27 | |
4 | ***** | 龙溪御************ | 未知 | 2016-03-16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万元)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是否为民间推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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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0000 | 2018-01-01 | 2021-01-01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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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来源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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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公消验字[2019]第0005号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江西泓宏置业有限公司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大队对你单位申报的江西泓宏置业有限公司龙溪御景二期(B地块)建设工程(受理凭证文号:宁公消验凭字[2019]第0004号。工程位于宁都县登峰大道东侧龙溪湖北侧。其中,B1#一单元、二单元为地上22层,建筑高度69.5m, 建筑面积11658.83㎡,地上一至二层为商业,三至二十二层为住宅。B1#三单元为地上7层,建筑高度26.8m, 建筑面积2041.3㎡,地上一至二层为商业,三至七层为住宅。B2#一单元为地上7层,建筑高度26.8m, 建筑面积2040.88㎡,地上一至二层为商业,三至七层为住宅。B2#二单元、三单元为地上23层,建筑高度72.5m, 建筑面积12166.02㎡,地上一至二层为商业,三至二十三层为住宅。B3#二单元为地上22层,建筑高度70.2m, 建筑面积6012.37㎡,地上一层为商业,二至二十二层为住宅。B3#三单元为地上23层,建筑高度73.2m, 建筑面积8269.33㎡,地上一层为商业,二至二十三层为住宅。B3#一单元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22.5m, 建筑面积1438.03㎡,地上一层为商业,二至六层为住宅。B4#一单元、三单元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22.5m, 建筑面积3533.88㎡,地上一层为商业,二至六层为住宅。B4#二单元为地上16层,建筑高度52.5m, 建筑面积5639㎡,地上一层为商业,二至十六层为住宅。B5#为地上22层,建筑高度66.45m, 建筑面积15683.52㎡,地上一至二十二层为住宅。B6#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7.2m, 建筑面积4237.24㎡,地上一至三层为商业。托儿所为地上2层,建筑高度10.2m, 建筑面积2260.11㎡,地上一至二层为幼儿园用房。B区地下室为地下一层,建筑高度5.6m,建筑面积25374.61㎡。该建筑属于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进行了消防验收,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及宁公消审[2018]第00013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意见如下: 一、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二、对建筑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三、该工程如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应依法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如不服本意见,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宁都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更多 | 2019-03-21 | 2099-12-31 | 宁都消防救援大队 | 地方报送 | |
2 | 2018-360730-47-03-011051 | 江西泓宏置业清华名邸小区建设项目 | 准予许可 | 2018-06-14 | 2099-12-30 | 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地方报送 | |
3 | 91360730079001902R | 设立通知书 | 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3-09-23 | 2033-09-22 | 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方报送 | |
4 | 暂缺 | -- | 退件 | -- | 2099-12-30 |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 地方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