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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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11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韩广余、田同光出示河北省行政执法证(编号J681214608、J681214639)对肃宁县相思芝麻烧饼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办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2018年11月20日前改正。2018年11月21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改正情况检查,肃宁县相思芝麻烧饼店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仍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2018年11月21日经领导审批对肃宁县相思芝麻烧饼店无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肃宁县相思芝麻烧饼店开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至调查截止共计收入300元。以上情况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负责人王恩波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照片等资料 ...更多 | 1、没收违法所得叁佰元整 2、罚款壹仟柒佰元整 | 1700 | 肃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11-27 | (肃)食药监食行罚决〔2018〕57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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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设立登记 | -- | -- | 肃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