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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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年8月至今,你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内蒙古农业大学东校区2眼城区应急供水水源井地下水,供内蒙古农业大学东校区生活、绿化用水。 ...更多 |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采取补救措施; 二、罚款三万元。 | 30000 | 呼和浩特市水务局 | 2022-05-05 | 呼水罚字〔2022〕2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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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18 |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9-08-16 |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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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内0102执6242号 | 2023-10-19 | (2023)内01民终3499号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京03执1341号 | 2019-10-08 | (2019)京执71号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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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75705 | (2024)内0102执恢446号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5-08 |
2 | 5567674 | (2024)内0102执2580号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12 |
3 | 92946 | (2024)内0102执2232号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4 | 1060710590 | (2024)京03执恢78号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14 |
5 | 7628984 | (2024)内0122执320号 |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 2024-02-18 |
6 | 3393190 | (2023)内0104执恢580号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 2023-10-19 |
7 | 5037785 | (2023)内0102执6242号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0-19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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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呼环政批字[2015]62号 | -- | 呼和浩特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 | -- | 2099-12-31 |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 |
2 | 呼环政批字[2017]142号 | -- | 呼和浩特市乌素图水环境整治工程 | -- | 2099-12-31 |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 |
3 | (呼空税)许变更准字﹝2022﹞第(8)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2-05-31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白塔空港物流园区税务局 | |
4 | 呼环政批字[2017]141号 | -- | 呼和浩特市乌素图河(乌素图水库–小黑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 | 2099-12-31 |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 |
5 | 呼环政批字[2016]111号 | -- | 呼和浩特市扎达盖河(鄂尔多斯大街—小黑河)综合治理工程 | -- | 2099-12-31 |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 |
6 | 空 | -- | 市政工程 | -- | -- | 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7 | 呼发改审批投字[2019]106号 |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乌素图河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建设规模:起点为乌素图水库,终点为小黑河,长度为14.8千米。 建设内容:防洪工程、景观工程和市政配套工程等。 ...更多 | 2019-04-19 | 2099-12-31 |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8 | 回行审2023—001 |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呼和浩特市公主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 | 2023-02-01 | 2043-02-01 | 回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
9 | 呼环政批字[2017]22号 | -- | 公主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 | -- | 2099-12-31 |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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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益物权纠纷 | (2021)内01民终647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509元,由Y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2-16 |
2 | 仲裁程序案件 | (2021)内01民特104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其与天津天佳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5日签订的《基槽支护工程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的申请。
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2-23 |
3 | 用益物权纠纷 | (2020)内0105民初6013号 | 被告 | 原告: 云贵生 被告: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雅世春华置业有限公司 | 89403.6 | 一、被告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云贵生L某某补偿款89403.6元;
二、驳回原告云贵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50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云贵生负担18478元,被告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035元;评估费、鉴定费4305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云贵生负担34157元,被告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889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10 |
4 | 合同纠纷 | (2021)津03执23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案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8-31 |
5 | 合同纠纷 | (2021)津03执23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案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8-31 |
6 | 合同纠纷 | (2021)津03执23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案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8-31 |
7 | 合同纠纷 | (2020)京0108民初15020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996401 | 一、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5798400元、名义价款1元;
二、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人民币15798401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1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利率计算);
三、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98000元。
如果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1458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26458元,由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21 |
8 | -- | (2021)内民终26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06-08 |
9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0)内0102民初191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200 | 准许原告L某某、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730元,减半收取计365元,由原告L某某、L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1-29 |
10 | 合同纠纷 | (2020)京01民初186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7767339.45 | 一、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16266805.55元、名义价款1元;
二、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自2020年2月4日起至2020年4月21日的违约金1452532.9元;
三、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违约金(以117719339.45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
四、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8万元;
五、驳回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6162元,由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负担1873元,由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634289元;保全费5000元,由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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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内0102民初9667号 | 被告 | 原告: 内蒙古品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1-24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内蒙古品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1-24 | |
3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3)内0102民初6867号 | 被告 | 原告: 内蒙古品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1-24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宏泰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 2023-11-17 | |
5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3)内0102民初9729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东奥电梯有限公司 被告: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1-07 | |
6 | 承揽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广东东奥电梯有限公司 被告: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1-07 | |
7 | 合同纠纷 | (2023)内0105民初12944号 | 被告 | 原告: 内蒙古意林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呼和浩特人民政府,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 2023-05-22 | |
8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2023)内0105民初12944号 | 被告 | 原告: 内蒙古意林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人民政府,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 2023-04-10 | |
9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鼓楼支行 被告: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 2023-03-30 | |
10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内蒙古意林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 2023-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