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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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292341.4 | -- | 乐平市人民法院 | 2022-04-06 | 景仲裁字〔2021〕第2038号 |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 | -- |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07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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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1-07-07 |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5-07-14 |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6-05-17 |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5-07-13 |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6-05-17 |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15-05-05 |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 ...更多 | 2016-05-17 |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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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赣0281执474号 | 2022-04-06 | 景仲裁字(2021)第2038号 | 乐平市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赣0281执525号 | 2018-02-08 | 民事判决书 | 乐平市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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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60281558488551G | 设立通知书 | 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 | 2010-08-10 | 2030-08-09 |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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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赣0203民初1757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 被告: 江西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1000 | 一、解除原告Q某某与被告江西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签订的《定房协议》;
二、被告江西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退还原告Q某某30000元购房定金及1000元购房款;
三、驳回原告Q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850元,由原告Q某某承担775元,被告江西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10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0-28 |
2 | 合同纠纷 | (2018)赣02执恢1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11-27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赣0281执52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7)赣0281民初149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7-30 |
4 | 其他 | (2018)赣02执1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一、终结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景民二初第51号民事案件的执行。
二、申请人执行人可在执行时效内再次提出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6-27 |
5 | 合同纠纷 | (2017)赣01执433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5-15 |
6 | 合同纠纷 | (2018)赣0281民初17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H某某 被告: 江西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 | 准许原告W某某、H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原告W某某、H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04-17 |
7 | 其他 | (2017)赣0281执828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7)赣0281执828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3-22 |
8 | 其他 | (2017)赣0281执82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7)赣0281执82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3-22 |
9 | 其他 | (2017)赣0281执83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7)赣0281执83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8-03-22 |
10 | 合同纠纷 | (2017)最高法民申4516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的再审申请 | 2017-12-1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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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借款合同纠纷 | 江西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10-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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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赣0203民初1905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江西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 2019-10-17 | |
2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赣0203民初1757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 被告: 江西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 2019-10-16 | |
3 | -- | (2015)洪民二初字第373号 | 被告 | 原告: 南昌对外工程总公司 被告: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C某某,W某某,江西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宏达建筑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1-25 | |
4 | -- | (2015)乐民一初字第42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C某某,江西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平市人民法院 | 2015-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