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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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11月3日,我所民警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贵州智慧危爆平台上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流向。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宋X到派出所配合调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公司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流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更多 | 处行政罚款贰百元人民币 | 200 | 观山湖区公安分局 | 2021-11-03 | 筑公〔岭〕行罚决字〔2021〕2388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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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德环审批〔2019〕37号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用特种合金环锻件精密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岷山路与扬子江路交汇处东南角。项目为三期项目中的一期,计划用地200亩,建设厂房120000平方米;办公大楼、倒班房、必要的专家楼和员工宿舍30000平方米。拟购置安装辗环机、步进式燃气加热炉、车床、机床等设施设备,建设民用航空发动机用特种合金精密环锻件锻造、热处理生产线、粗加工机加生产线3条,半精加工机加生产线1条。项目运营后,预计达到年产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用特种合金环锻件10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494万元。
项目属于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中允许类项目,经德阳经开区发改委备案,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出具的关于项目用地情况的函,项目地块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为装备制造业,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根据专家对《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德阳经开区环安局的初审意见,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实施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性质、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及环保对策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落实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建设。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施工场地布设,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施工期废水、噪声、废渣、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污染扰民。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车间清洗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石亭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做好防渗、防腐等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四)落实各项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经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在淬火油槽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油淬时产生的废气,采用光强氧微波废气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打磨区域打磨废气经磨床专用集尘设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并不得扰民。落实各项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处置措施,提高回收利用率,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必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建设各项环保应急设施,确保环境安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生产运行过程风险防范管理、各装置及设施间的协调管理,避免和控制风险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
(七)项目实施后。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SO2:0.06 t /a、NOx:0.28t /a、VOCs(非甲烷总烃):0.005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石亭江污水处理厂,废水总量控制指标纳入石亭江污水处理厂。项目新增总量指标经德阳经开区环安局德开环安〔2019〕21号文核实确认,指标来源符合要求。
三、工程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竣工后,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德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德阳经开区环安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环评批复及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达德阳经开区环安局备案,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更多 | 2019-03-21 | 2099-12-31 |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 |
2 | 筑环表﹝2024﹞53号 | 航宇科技民用航空发动机精密环锻件绿色数智成形集成制造能力建设项目 | 原则同意该项目环评文件的主要内容及技术评估单位针对该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 2024-03-20 | 2099-12-31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 |
3 | 筑环表﹝2023﹞69号 | 航宇科技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用精密环锻件柔性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 原则同意该项目环评文件的主要内容及技术评估单位针对该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 2023-04-07 | 2099-12-31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 |
4 | 筑环表﹝2023﹞230号 | 航宇科技航空航天发动机精密环锻件智能制造生产平台改造项目 | 原则同意该项目环评文件的主要内容及技术评估单位针对该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 2023-10-20 | 2099-12-31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 |
5 | 厂11黔A0667﹝23﹞ | 厂11黔A0667(23) | 准予许可 | 2023-06-20 | 2099-12-31 |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6 | C95 | 食品经营许可 |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1-08-27 | 2026-08-26 |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7 | 筑规建字2024-0063号临时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筑规模4963.03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4963.03平方米,不计容面积0.00平方米) | 2024-03-22 | 2099-12-31 |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8 | 筑环表﹝2023﹞253号 | 航宇科技柔性智能自动仓储系统建设项目 | 原则同意该项目环评文件的主要内容及技术评估单位针对该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 2023-11-10 | 2099-12-31 |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 |
9 | 无 | 无 | 准予许可 | 2023-11-10 | 2099-12-31 |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10 | 地字第520191202400039高新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用地面积99783.39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取得方式:挂牌出让 | 2024-02-21 | 2098-02-21 |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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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黔0102民初17602号 | 第三人 | 原告: 贵州黔城华电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贵州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4940 | 被告贵州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贵州黔城华电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安装费192800元,并支付违约金1214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187元,由被告贵州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0-22 |
2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0)陕民终729号 | 被上诉人 | - | 1642666.67 | 一、撤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陕01民初2434号民事判决书;
二、本案发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9584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0-09-22 |
3 | 劳动争议 | (2019)黔0115执100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19)黔0115执1003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0-08 |
4 | 劳动争议 | (2018)黔0115民初3293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30000 | 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元及利息(以30000.00元为基数,自2012年09月2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0元,由被告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1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黔0115民初2597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38880 | 驳回原告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772元,退还原告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5-0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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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X某某 |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17-12-21 | |
2 | 公示催告 | -- | --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16-03-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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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黔01民终13169号 | 第三人 | -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