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温州跳动酒吧有限公司于2021年03月18日开始在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1777号立体商业中心经营酒吧服务。当事人于2023年8月28日向年仅17周岁的未成年人谭某销售一箱动力火车啤酒,售酒前未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销售价格为380元/箱,违法所得为380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380元;三、罚款10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1038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更多 | 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更多 | 10000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12-25 | 温市监处罚2023236号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2022)浙0303民初890号 | --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22-05-12 | 〔2022〕浙0303民初890号 |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2022)浙0303民初507号 | --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22-03-04 | 〔2022〕浙0303民初507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330371210922863699890 | 330371210922863699890 |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新发证) | 2021-09-22 | 2099-12-31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2)浙0303民初890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新消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温州跳动酒吧有限公司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22-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