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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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2〕11号)的要求,经检查,发现检查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一)项目名称:江西财经职业学院金融业务综合技能平台软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JC2021-015)1、存在问题:商务评分中“竞赛技术支持证”与采购需求或合同履行无关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规定。2、存在问题:评审方案未量化细化,属于“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二)项目名称: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区块链金融应用平台软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JC2021-016)1、存在问题:商务评分中“竞赛技术支持证”与采购需求或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规定。2、存在问题: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属于“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 ...更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决定拟对你单位给予警告。 ...更多 | -- | 江西省财政厅 | 2023-03-14 | 赣财购罚决202328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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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赣教外字﹝2024﹞6号 | 关于同意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与加拿大荷兰学院合作举办市场营销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的批复 | 同意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与加拿大荷兰学院合作举办市场营销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 | 2024-01-08 | 2026-12-31 | 江西省教育厅 | |
2 | 赣林地审字【2018】0703号 | -- |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新校区 | -- | 2099-12-31 | 江西省林业厅 | |
3 | 赣教法字﹝2023﹞1号 | 关于同意《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章程(2023年修订)》的批复 | 同意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章程修订稿 | 2023-10-20 | 2099-10-20 | 江西省教育厅 | |
4 | 浔阳区食许准﹝2021﹞第0727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1-11-16 | 2026-11-15 | 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360403520231228254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 | 2024-02-01 | 2025-01-31 | 市科技局 | |
6 | 浔卫公许字﹝2019﹞第0052号 | 卫生许可证 | 延续 | 2023-05-24 | 2027-04-03 | 九江市浔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7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0-10-13 | 2025-10-12 | 九江市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360403420210340678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 | 2021-04-07 | 2021-04-07 | 市科技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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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7)赣0124民初2125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被告: S某某 | 30000 | 准许原告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南昌校区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南昌校区负担, ...更多 | 2017-10-30 |
2 | 合同纠纷 | (2017)赣0124民初2107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被告: L某某,L某某 | 30000 | 准许原告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南昌校区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7-10-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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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赣0403民初4260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被告: 九江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 2023-12-13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赣0403民初4260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被告: 九江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 2023-12-06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赣0403民初4260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被告: 九江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 2023-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