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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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 --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8-08-01 | 〔2018〕苏0106执1338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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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8)苏0106民初947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美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装备部 | 4383040 | 一、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装备部招待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偿原告南京美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损失3983040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装备部招待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南京美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金损失400000元。
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200元,减半收取计24100元,鉴定费82400元,合计106500元,由原告南京美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负担20465元,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装备部招待所负担86035元(此款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装备部招待所已预交,原告负担部分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直接给付被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29 |
2 | 合同纠纷 | (2017)苏0106民初11666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装备部 被告: 南京美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719812.84 | 一、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装备部招待所与被告南京美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于2017年9月18日解除;
二、被告南京美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日内将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78号第三层、四房屋腾空,并返还给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装备部招待所;第三人南京超之艳娱乐有限公司协助被告南京美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腾空并返还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78号第三层房屋;
三、被告南京美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装备部招待所租金342318.48元及违约金(其中67200元自2017年6月11日起、67200元自2017年7月11日起、130620元自2017年8月11日起、77298.48元自2017年9月1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按每日4294.36元的标准向原告支付2017年9月19日起至实际返还上述房屋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被告支付原告的租赁保证金373200元抵扣被告欠付原告的上述费用。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809元,减半收取计31404.5元,由被告南京美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付,被告在给付上述款项时加付此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2-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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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8)苏0106民初6677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美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装备部招待所房屋租赁合同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8-10-19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8)苏0106民初9470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美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装备部招待所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8-10-19 | |
3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8)苏0106民初6677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美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装备部招待所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8-07-05 | |
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7)苏0106民初11666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装备部招待所 被告: 南京美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7-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