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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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 | -- |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 2020-06-30 | 〔2020〕黑1003执33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自愿偿还原告人工费180000.00元,于2019年7月15日前给付原告10000.00元,于2019年7月31日前给付原告3000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5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90000.00元。如逾期给付则原告可申请法院执行全部剩余款项,并承担逾期支付款项自2015年11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原告江家军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146.00元,减半收取2573.00元,由被告牡丹江典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 2020-01-07 | 〔2019〕黑1003民初659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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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黑1003执3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0)黑1003执3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6-28 |
2 | 合同纠纷 | (2019)鲁10民终897号 | 被上诉人 | - | 6450857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6956元,由威海创意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6-28 |
3 | 其他 | (2018)鲁1003民初5642号 | 原告 | 原告: 牡丹江典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威海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 8952550 | 一、被告威海创意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牡丹江典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款451215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同时,被告以400500元为本金,自2018年1月3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4021650元为本金,自2019年2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原告利息。
二、被告威海创意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牡丹江典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保险服务费1825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牡丹江典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292元,原告负担2814元、被告负担28478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450元、被告负担45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