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 2024-04-22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 2023-03-14 | -- | |
3 |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2021年年度报告 | -- | --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局 | 2023-03-14 | -- | |
4 |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2020年年度报告 | -- | --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局 | 2022-03-22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 2022-03-22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
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4-04-22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3-03-14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2-03-22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 -- | --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21903456057 | 21903456057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秀兰;成立日期:2015-11-03 ...更多 | 2019-08-19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2016]第84583100号 | --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br>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br>法定代表人:邓幼霰<br>成立日期:2015-11-03 ...更多 | --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440301001012015110304435 | 440301001012015110304435 |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秀兰;成立日期:2015-11-03 ...更多 | 2015-11-03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深国税前海许准﹝2016﹞81599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2016-12-01 | 2099-12-31 | 14403511300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19)鄂08民初171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国安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国安新能源(荆门)有限公司 | -- | 本案并入本院(2018)鄂08民初293号案件审理 | 2019-07-24 |
2 | 用益物权纠纷 | (2019)川0322财保23号 | 被申请人 | - | -- | 一、对被申请人深圳国安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的银行账户33×××54限额冻结2000万,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间,未经本院准许,不得划转、支付;
二、查封富顺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富顺县的使用面积为2571.53㎡的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交由富顺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保管使用,未经本院准许,不得变卖、转让、设定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三、查封富顺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富顺县的建筑面积为501.95㎡的营业用房,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交由富顺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保管使用,未经本院准许,不得变卖、转让、设定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四、查封富顺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富顺县的建筑面积为373.91㎡的房屋,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交由富顺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保管使用,未经本院准许,不得变卖、转让、设定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自贡顺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符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9-07-19 |
3 | 其他 | (2019)粤03民辖终67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03-29 |
4 | 其他 | (2018)粤0391民初3846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国安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国安新能源(荆门)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如不服本裁定,原告深圳国安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国安新能源(荆门)有限公司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2-13 |
5 | 其他 | (2018)鄂08财保9号 | 被申请人 | - | 46000000 | 一、冻结深圳国安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账号:33×××54)的存款500万元,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国安新能源(荆门)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民南路支行(账号:65×××06)的存款4100万元,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湖北金羿凯龙新能源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8-08-1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深圳国安精密机电有限公司 | 富顺县人民法院 | 2019-09-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2021)粤0304民初55510号 | 其他 | 原告: 广东深长城律师事务所 被告: 国安新能源(荆门)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2-03-07 | |
2 | 合同纠纷 | (2018)粤0391民初3846号 | 原告 | 原告: 国安新能源(荆门)有限公司,深圳国安精密机电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金羿凯龙新能源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9-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