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华亿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中民营企业
宋海政
91410400097904005Q
1100万元人民币
-
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北侧蓝湾国际公寓东二单元21楼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经营异常1条,裁判文书1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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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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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1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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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1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合同纠纷
(2020)豫0423执恢187号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平顶山市金骄阳园林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S某某、Z某某、平顶山华亿商贸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鲁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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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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