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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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1)苏09民终526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2-27 |
2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5)大民初字第00558号 | 被告 | 被告: 大丰市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T某某,C某某,Y某某 | 1820 | 一、被告C某某赔偿原告黄镇损失809元,被告T某某赔偿原告黄镇损失809元,被告城乡水务公司赔偿原告黄镇损失20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黄镇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3元,鉴定费500元,合计813元,由被告C某某负担325元,被告T某某负担325元,被告城乡水务公司负担81.5元,被告黄镇负担8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10份,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9-02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5)大民初字第00557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大丰市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T某某,C某某,Y某某 | 48000 | 被告C某某赔偿原告C某某损失19200元,被告T某某赔偿原告C某某损失19200元,被告城乡水务公司赔偿原告C某某损失4800元,被告黄镇赔偿原告损失48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0元,被告C某某负担800元,被告T某某负担800元,被告城乡水务公司负担200元,被告黄镇负担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8份,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8-03 |
4 | 其他 | (2014)苏审二商申字第0182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G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14-09-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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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904民初2640号 | 被告 | 原告: B某某 被告: 盐城大丰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2024-06-11 | |
2 | 劳动争议 | (2021)苏09民终5261号 | 被上诉人 | -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12 | |
3 | 劳动争议 | (2021)苏09民终5261号 | 被上诉人 | - |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02 | |
4 | 劳动争议 | (2021)苏0982民初216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盐城大丰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2021-05-13 | |
5 | 劳动争议 | (2020)苏0982民初337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盐城大丰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2020-09-23 | |
6 | 供用水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大丰市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大丰市小海镇新圩村村委会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2013-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