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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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樟水保承批字﹝2023﹞05号 | 年产 60 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批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 2023-04-11 | 2099-04-11 | 樟树市水利局 | |
2 | 3609822023GG002637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年产160万吨卤折盐采集卤扩建技改工程-采输卤泵房 | 2023-09-28 | 2024-09-28 | 樟树市自然资源局 | |
3 | 宜环环评﹝2020﹞112号 | 环评批复 | 环评批复 | 2020-09-23 | 2099-12-31 |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 |
4 | 樟树市食许准﹝2022﹞第0204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 | 2022-03-30 | 2027-03-29 |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府桥分局 | |
5 | ﹝赣C﹞许字﹝2021﹞第0267号 | 宜春市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 准予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宜春市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注变更的行政许可 | 2021-12-20 | 2025-05-20 |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 | |
6 | (赣C)许字﹝2022﹞第0068号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食品添加剂;调味品 | 2022-04-24 | 2025-05-20 |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 | |
7 | 樟树市食许准﹝2021﹞第0495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预包装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1-09-22 | 2024-06-11 |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府桥分局 | |
8 | 暂缺 | -- | 准予许可 | -- | 2099-12-30 |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 | |
9 | 赣非煤安许受字﹝2022﹞034号 | 2022年度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处务会第4次会议纪要 | 二采区岩盐矿地下开采 | 2022-04-02 | 2024-06-21 |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 |
10 | 樟环评字﹝2020﹞69号 | 关于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项目位于江西省樟树市盐化产业基地庐山路,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7′18.62″,北纬28°0′40.86″。 ...更多 | 2020-11-23 | 2025-11-23 | 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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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湘31知民辖终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3-11-22 |
2 | 其他 | (2018)赣0982民初1395号 | 被告 | 原告: 张家港市昊华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 219000 | 一、限被告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向原告张家港市昊华机械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19000元。
二、驳回原告张家港市昊华机械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77元,原告张家港市昊华机械有限公司承担2252元,被告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承担41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费缴交至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14×××07)。 ...更多 | 2018-12-13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苏0582民初11996号 | 被告 | 原告: 张家港市昊华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 11200 | 将本案移送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张家港市昊华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苏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1-05 |
4 | 其他 | (2016)赣0982民初886号 | 被告 | 原告: A某某 被告: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 26748 | 一、确认原告A某某的总损失为17832元,该损失由被告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赔偿其中的50%即8916元,此款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其余损失由原告A某某自行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50元,由原告A某某负担2000元,被告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23 |
5 | 其他 | (2014)冷法执字第412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4)冷民二初字第34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 2015-05-04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梅民初字第424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被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285元,因原告申请撤诉,减半收取1642.5元,由原告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5-03-21 |
7 | 其他 | (2014)冷法执字412-1号 | 申请人 | - | 3660000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830000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其价值1830000元的其他财产、收入。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4-11-20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冷民二初字第345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被告: 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 | 1793252.85 | 限被告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93252.8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20939元,由被告冷水江金富源碱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至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页无正文) ...更多 | 2014-09-28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余民二初字第45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 | 6411034.74 | 被告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828213.40元,违约金582821.34元,合计人民币6411034.7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6678元,由被告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8-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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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赣0982民初1432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宜春市樟树市人民法院 | 2024-05-24 | |
2 | -- | (2024)赣0982民初1432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宜春市樟树市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3 | -- | (2024)赣09民终1215号 | 上诉人 | - |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0 | |
4 | -- | (2023)赣0982民初3412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 宜春市樟树市人民法院 | 2023-11-14 | |
5 | 劳动争议 | (2021)赣09民终720号 | 被上诉人 | - |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9 | |
6 | 劳动争议 | (2020)赣0982民初3267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2020-11-25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赣0982民初1395号 | 被告 | 原告: 张家港市昊华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2018-12-13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赣0982民初1395号 | 被告 | 原告: 张家港市昊华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2018-08-21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