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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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02年1月,主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取得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即坚果制品生产资质。当事人采用及其半自动机器包装的方式生产三种口味的手剥山核桃(分别为椒盐味、奶油味、水煮味),具体包装流程为:人工打开空包装,然后操作机器进行下料,机器会根据设定好的数量自动下料,每袋包入的产品基本都在250克左右。下料结束后人工放入一个干燥剂,然后拿到封口机器上进行封口。根据上述产品的包装方式和实际成品状态,应认定为预包装食品。当事人在上述产品标签上均未标明净含量。当事人生产上述三种口味的手剥山核桃产品共455袋,除被我局依法扣押的376袋外,其余79袋已销售,销售价格均为16元/袋,成本价格均为13元/袋。故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未标注净含量的食品的货值为7280元,违法所得237元。 ...更多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更多 | 25000 |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4-28 | 杭临市监处罚202371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执行标的为762009元 | -- | 临安市人民法院 | 2023-01-16 | 〔2022〕浙0112民初3750号 | |
3 | 当事人成立于2022年,主要从事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取得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资质。当事人生产三种口味的手剥山核桃时,将实际净含量240g的产品加上10g包装袋重量,虚假标注净含量为250g;生产山核桃仁(奶油味)、山核桃仁(原味)、山核桃仁碎仁、夏威夷果及盐焗腰果时,将实际净含量200g的产品加上40g干燥剂和10g包装袋重量,虚假标注净含量为250g。且根据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5.4规定,净含量大于200g小于等于1kg时,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为4mm,当事人生产经营的上述产品净含量字符高度仅2.5mm。同时,当事人生产的夏威夷果产品,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值标注727千焦存在明显错误,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及钠含量数值修约间隔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6.2要求。当事人生产了三种口味共105袋手剥山核桃(椒盐味、水煮味、奶油味),已销售28袋,销售价格17.5元/袋,成本价格15元/袋;生产了两种口味共87袋山核桃仁(奶油味、原味),已销售0袋,销售价格41元/袋;生产了57袋山核桃仁碎仁,已销售20袋,销售价格10元/袋,成本价格5元/袋;生产了130袋夏威夷果,已销售100袋,销售价格9元/袋,成本价格7元/袋;生产了51袋盐焗腰果,销售价格13元/袋,成本价格10元/袋。故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货值为7982.5元,违法所得388元。 ...更多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更多 | 10000 |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10-09 | 杭临市监处罚〔2022〕419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执行标的为1774085.72元 | -- | 临安市人民法院 | 2022-05-11 | 〔2021〕浙0112民初1419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执行标的为389650元 | -- | 临安市人民法院 | 2022-04-02 | 〔2022〕浙0112诉前调确11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执行标的为36215元 | -- | 临安市人民法院 | 2022-02-11 | 〔2022〕浙0112诉前调确46号 | |
7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未支付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080141.31元 | -- |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21-10-12 | 〔2021〕浙0104民初5328号 | |
8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一、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王经健货款2955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955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加计50%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王经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50元,由王经健负担950元,杭州临安昱岭6食品有限公司负担27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520元,由王经健负担650元,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负担187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歙县人民法院 | 2021-05-08 | 〔2021〕皖1021民初654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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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浙0112执220号 | 2023-01-16 | (2022)浙0112民初3750号 | 临安市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浙0112执1260号 | 2022-05-11 | (2021)浙0112民初1419号 | 临安市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浙0112执907号 | 2022-04-02 | (2022)浙0112诉前调确11号 | 临安市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浙0112执466号 | 2022-02-11 | (2022)浙0112诉前调确46号 | 临安市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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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297633 | (2024)浙0112执1316号 | 临安市人民法院 | 2024-04-01 |
2 | 391826 | (2024)皖1021执恢37号 | 歙县人民法院 | 2024-03-19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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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185200417020073887 | 330185200417020073887 | 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20-04-17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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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浙0112执220号 | 其他 | - | -- | 将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 ...更多 | 2023-02-03 |
2 | 合同纠纷 | (2022)浙0112执1260号 | 其他 | - | -- | 将杭州临安新娘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W某某、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T某某、王震、L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更多 | 2022-05-19 |
3 | 其他 | (2022)浙0112执907号 | 被执行人 | - | -- | 将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更多 | 2022-04-14 |
4 | -- | (2021)浙0112民初5412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临安宏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杭州临安宏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案受理费24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杭州临安宏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2-01-05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1021执67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6-22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1021执66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6-21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10民终330号 | 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4-26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10民终323号 | 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4-20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浙0112执1240号 | 被执行人 | - | -- | 将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更多 | 2021-04-19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1021民初65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王新昌 | 295500 | 一、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W某某货款2955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955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加计50%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二、驳回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50元,由W某某负担950元,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负担27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520元,由W某某负担650元,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负担187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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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浙0112民初3750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 2022-09-27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浙0112民初5710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 2022-01-10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浙0112民初5412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临安宏亮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 2022-01-05 | |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浙0104民初532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被告: W某某,T某某,W某某,L某某,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 |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2021-07-30 | |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浙0112民初1419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被告: 杭州临安新娘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W某某,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T某某,W某某,L某某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 2021-04-20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1021民初65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 | 歙县人民法院 | 2021-03-08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1021民初660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 | 歙县人民法院 | 2021-03-08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1021民初65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W某某 | 歙县人民法院 | 2021-01-28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皖1021民初660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杭州临安昱岭食品有限公司 | 歙县人民法院 | 2021-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