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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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浙0483执680号 | 2023-01-19 | (2022)浙0483民初1557号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浙0483执2409号 | 2022-06-17 | (2022)浙0483诉前调确1103号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浙0483执2407号 | 2022-06-17 | (2022)浙0483诉前调确1104号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浙0483执2411号 | 2022-06-17 | (2022)浙0483诉前调确1090号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浙0483执2408号 | 2022-06-17 | (2022)浙0483诉前调确1089号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浙0483执2410号 | 2022-06-17 | (2022)浙0483诉前调确1009号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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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浙0483执1113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2-05-20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浙0483执3487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1-11-05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浙0483民初3795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丰易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桐乡市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7000 | 一、被告桐乡市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丰易广告有限公司工程款57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5000元自2019年11月12日起计算,5200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均按照日万分之一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杭州丰易广告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44元,减半收取计672元,财产保全费634元,合计1306元,由原告杭州丰易广告有限公司负担6元,由被告桐乡市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300元(应于裁判文书生效后10日内缴纳,缴纳账户户名:桐乡市非税收入结算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桐乡支行,账号为:×××,逾期缴纳将移送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12 |
4 | 合同纠纷 | (2020)浙0483民初6040号 | 被告 | 原告: 嘉兴特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桐乡市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66196 | 被告桐乡市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嘉兴特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33098元并支付利息【以本金333098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23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可支付至原告以下账户,账户名:嘉兴特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新支行;账号:×××81)。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6296元,减半收取3148元,保全费2320元,合计5468元,由被告桐乡市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应负担的诉讼费应于裁判文书生效后10日内缴纳,交纳账户户名:桐乡市非税收入结算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账号为:6228××××7361,逾期交纳将移送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在逾期后三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12-28 |
5 | 其他 | (2020)浙0483民初616号 | 被告 | 原告: 嘉兴恒言行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 桐乡市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27400 | 驳回原告嘉兴恒言行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3074元,减半收取6537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收到《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后,按通知规定期限、金额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用 ...更多 | 2020-08-10 |
6 | 其他 | (2019)浙0483执3307号 | 申请人 | - | -- | -- | 2019-10-14 |
7 | 合同纠纷 | (2019)浙民再171号 | 申请人 | - | 36863700 | 一、撤销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4民终1602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桐乡市人民法院(2016)浙0438民初4741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司法鉴定费及其负担均同一审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226118.5元,由浙江亿达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29711.5元,桐乡市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9640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9-07-08 |
8 | 合同纠纷 | (2018)浙01民初441号 | 其他 | - | -- | -- | 2019-01-25 |
9 | 合同纠纷 | (2018)浙民申2182号 | 申请人 | - | -- |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2019-01-08 |
10 | 其他 | (2018)浙0483执3628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18-12-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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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排除妨害纠纷 | (2023)浙0483民诉前调10563号 | 申请人 | -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23-09-08 | |
2 | 排除妨害纠纷 | (2023)浙04民终358号 | 上诉人 | - |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07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2)浙0483民初1557号 | 被告 | 原告: 湖州常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桐乡市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22-03-29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浙0483民诉前调10373号 | 被申请人 | -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21-11-25 | |
5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浙0483民诉前调10373号 | 被申请人 | -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21-11-11 | |
6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浙0483民初3795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丰易广告有限公司 被告: 桐乡市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21-06-29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浙0483民初6040号 | 被告 | 原告: 嘉兴特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桐乡市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20-12-28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浙0483民初6040号 | 被告 | 原告: 嘉兴特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桐乡市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20-12-11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浙0483民初6040号 | 被告 | 原告: 嘉兴特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桐乡市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20-11-23 | |
10 | 合同纠纷 | (2020)浙0483民初616号 | 被告 | 原告: 嘉兴恒言行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 桐乡市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