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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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桂0903执6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2-22 |
2 | 其他 | (2016)桂0103执368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14)青民二初字第141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原不具备执行条件的财产具备执行条件的,可就尚未实现的债权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提出恢复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对尚在查封、冻结期间的被执行人财产,查封、冻结期间届满后,申请执行人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间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由申请执行人承担相应财产损失的风险或其他法律责任。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12-15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5)玉区法执字第649-3号 | 被执行人 | - | -- | 对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玉区法民初字第2035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原不具备执行条件的财产已具备执行条件,可就本案尚未实现的债权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10-27 |
4 | 其他 | (2015)玉区法执字第649-1号 | 被执行人 | - | 13000000 | 划拨被执行人玉林市纪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T某某、玉林市兴泽贸易有限公司、T某某、玉林市威鸿置业有限公司、X某某在银行的存款1300万元,得款以清偿本案债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6-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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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5)青民二初字第302号 | 被告 | 原告: 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广西正先贸易有限公司,玉林市东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市纪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Y某某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15-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