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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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控制室无操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 | 罚款壹仟叁佰贰拾元整 | 1320 | 襄阳市樊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2021-08-30 | 樊(消)行罚决字〔2021〕0146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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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鄂06民终3768号 | 上诉人 | - | 102010 | 一、撤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2020)鄂0606民初4288号民事判决;
二、湖北畅洋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湖北辰新华泰建筑材料商贸有限公司石材款102010元;
三、驳回湖北辰新华泰建筑材料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755元,减半收取1877.5元,由畅洋假日酒店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741元,由辰新华泰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23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鄂0606民初4288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辰新华泰建筑材料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畅洋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17653 | 一、被告湖北畅洋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湖北辰新华泰建筑材料商贸有限公司石材款117653元;
二、驳回原告湖北辰新华泰建筑材料商贸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应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逾期履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55元,减半收取1877.5元,由被告湖北畅洋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22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鄂0606民初947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辰新华泰建筑材料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畅洋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罗雪 | 151850 | 准许原告湖北辰新华泰建筑材料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337元,减半收取1668.5元,由原告湖北辰新华泰建筑材料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6-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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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鄂06民终3768号 | 其他 | - |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9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鄂06民终3768号 | 上诉人 | - |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湖北畅洋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湖北辰新华泰建筑材料商贸有限公司 |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9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湖北辰新华泰建筑材料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湖北畅洋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