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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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查,依据省环境保护部门提供的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以及电网企业提供的燃煤发电机组电量,当事人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3号和4号燃煤发电机组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了规定的限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累计超限值时间为5小时和15小时,累计上网电量为1790兆瓦时和1895兆瓦时,合计多收环保电价款45800元。 ...更多 | 罚款: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可确定金额:4.58(万元) | --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9-28 | 粤市监价竞处〔2022〕11号 | |
2 | 经查,依据省环境保护部门提供的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以及电网企业提供的燃煤发电机组电量,该单位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3号、4号燃煤发电机组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了规定的限值,氮氧化物累计超限值时间为11小时,累计上网电量1415兆瓦时,合计多收环保电价款14150元。 ...更多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可确定金额:1.415(万元);罚款:0(万元) | --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9-18 | 粤市监价竞处〔2021〕25号 | |
3 | 依据省环境保护部门提供的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以及电网企业提供的燃煤发电机组电量,经核算,你单位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3号和4号燃煤发电机组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了规定的限值,氮氧化物累计超限值时间为13小时,累计上网电量为1720兆瓦时,合计多收环保电价款17,200.00元。以上事实有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粤环函〔2019〕895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全省2019年第2季度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有关数据的函》、《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全省2019年第3季度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有关数据的函》、《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全省2019年第4季度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有关数据的函》、《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重新报送全省2019年第4季度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有关数据的函》,广东电网的广电办函〔2019〕243号、广电办函〔2019〕315号、广电办函〔2020〕120号,广州供电局的广供电函〔2019〕1133号、广供电函〔2020〕63号、广供电函〔2020〕424号,深圳供电局的深供电函〔2019〕799号、深供电市场〔2020〕16号、深供电市场〔2020〕74号等文件资料证明。 ...更多 | 对你单位作出没收超限值时段环保电价款17,200.00元 | --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1-05 | -- | |
4 | 该单位相关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2014〕536号)文第七条:“燃煤发电机组排放污染物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30)规定的限值要求”和《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于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更多 | -- | --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0-29 | 粤市监价竞处〔2020〕20号 | |
5 | 2018年3月22日至2019年11月21日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在高栏港经济区装备制造区(南区)电厂路西侧施工建设综合值班楼,建设了三层建筑框架,第三层未封顶,未建设外墙,基底面积为800平方米,建设工程造价为1136519.845元;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9月18日在高栏港经济区装备制造区(南区)电厂路西侧施工建设水泵房,建设了一层并封顶,建筑面积为96.72平方米,建设工程造价为125736元。规划鉴定意见明确,以上两处建筑物均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符合规划要求可保留。 ...更多 | 罚款:6.311279万元 | 63113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 | 2020-06-12 | 珠港执行罚字〔2019〕19020010号 | |
6 | 根据省环境保护部门提供的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以 及电网企业提供的燃煤发电机组电量,经核算,你单位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间,3 号和 4 号燃煤发电机组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 均值超过了规定的限值,氮氧化物累计超限值时间为 19 小时,累计上 网电量为 1765 兆瓦时,合计多收环保电价款 17,650.00 元。 ...更多 | 罚款:1.765万元 | 17650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8-21 | 粤市监价竞处〔2019〕20号 | |
7 | 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2014〕536号)第七条:“燃煤发电机组排放污染物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的限值要求”和《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于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更多 | 没收超限值时段环保电价款19,275.00元。 | -- | 省发展改革委 | 2017-11-24 | 粤发改价监处〔2017〕2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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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字第(高栏)2021-014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综合值班楼工程 | 2021-02-01 | 2099-12-31 |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海洋局) | |
2 | 珠自然资函(2)﹝2022﹞132号 | 关于珠海发电厂1-4号机组2022年度航道维护疏浚施工项目临时用海的批复 |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 珠海发电厂1-4号机组2022年度航道维护疏浚施工项目临时用海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单位珠海发电厂1-4号机组2022年度航道维护疏浚施工项目临时用海的申请,批准用海总面积26.4412公顷,用海期限为2个月,用海方式为专用航道、锚地用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不占用大陆岸线和海岛岸线,用海性质属经营性用海(用海界址点坐标见附件1)。二、请用海单位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0日内,按照《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书》(附件2)要求缴纳海域使用金,凭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海域使用不动产权证书。符合海域使用金减免条件的,应当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提出减免海域使用金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缴纳海域使用金或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三、请确保项目在施工前妥善处理利益相关者关系,避免影响其他正常海洋开发活动。用海单位在用海过程中应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如用海方案发生变化,应停止施工,将变化情况上报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海域。四、请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高栏大队对该项目用海进行执法监管,依据批准的宗海界址范围对本项目用海进行监督,严禁超范围用海和擅自改变用海方式,发现违法用海行为,应立即制止,依法处理。五、请用海单位对疏浚物去向进行管控,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处理疏浚物。 ...更多 | 2022-07-12 | 2099-12-31 |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海洋局) | |
3 | ZH16120100311 | 无 | 兴建及经营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两台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机组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含珠海发电厂一期1至4号机组的脱硫等环保设施),生产和销售电力和相关副产品,并进行相关的经营业务。 ...更多 | 2016-12-01 | 2099-12-31 |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容15粤CC0209(21) |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批复 |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压力容器设备使用登记 | 2021-08-02 | 2035-12-31 |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地字第440404202200055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珠海电厂一期3、4号机组项目 | 2022-05-15 | 2099-12-31 | 珠海市人民政府 | |
6 | 珠自然资函﹝2023﹞295号 |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珠海发电厂1-4号机组2023年度航道维护疏浚施工项目(二期)临时用海的批复 | 同意珠海发电厂 1-4 号机组2023年度航道维护疏浚施工项目(二期)临时用海的申请,项目用海位于位于珠海发电厂南侧水域,批准用海总面积26.4412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专用航道、锚地用海,批准用海期限为3 个月。 ...更多 | 2023-11-17 | 2099-12-31 |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 |
7 | 4404042024042302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同意施工 | 2024-04-23 | 2099-12-31 | 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2023-SY015 | 珠海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报建审批表 | 同意报建 | 2023-02-08 | 2099-12-31 | 珠海市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车11粤CD0454(20) |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批复 |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设备使用登记 | 2020-10-12 | 2035-12-31 |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建字第4404042023GG0012398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行政综合管理大楼项目 | 2023-08-14 | 2099-12-31 |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海洋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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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粤0402民初2518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H某某撤回起诉 | 2021-11-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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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粤0404民初93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Z某某 被告: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深圳市粤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23-07-28 | |
2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粤0404民初93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Z某某 被告: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23-05-12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粤0404民初93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Z某某 被告: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23-04-17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粤0404民初93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Z某某 被告: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23-04-07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粤04民终4775号 | 上诉人 | - |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07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粤0404民初615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22-06-02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粤0404民初615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22-05-12 |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7)粤0115民初16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17-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