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金泉纺织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中民营企业
魏同生
914206007261068248
58万元人民币
-
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水厂路20号
纳税信用等级A级3项。展开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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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0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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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合同纠纷
(2014)鄂襄阳中民三终字第00518号
被上诉人
-
3200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8340元,由上诉人浙江竞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300元,被上诉人襄阳金泉纺织有限公司负担204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100元,由上诉人浙江竞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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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6
2
承揽合同纠纷
(2014)鄂樊城民三初字第00200号
原告
原告:
襄阳金泉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竞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686907.24
一、被告浙江竞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襄阳金泉纺织有限公司支付加工费318453.62元; 二、被告浙江竞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欠款318453.62元为基数,从2014年4月1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向原告襄阳金泉纺织有限公司支付利息; 三、驳回原告襄阳金泉纺织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浙江竞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50000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上述应付款项逾期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340元,由被告浙江竞宏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人也可以将上诉案件受理费直接交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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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5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
(2014)鄂樊城民三初字第00514号
被告
被告:
襄阳金泉纺织有限公司,W某某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2015-03-27
2
公司债券回购合同纠纷
(2014)鄂樊城民三初字第00514号
被告
被告:
襄阳金泉纺织有限公司,W某某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2015-03-2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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