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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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99997.86元、截止2023年4月13日的利息264447.78元及此后利息(此后利息以所欠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3年4月14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9.135%计算),合计本息3264445.64元,被告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2023年8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2023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00000元,2024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2024年8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2024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计算)于2025年12月30日前付清;二、被告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从2023年6月份起(包含6月份)每月25日前支付原告利息27000元;三、被告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安长虎、常丽真、安群朋、安群山、宋阿丽于2023年6月30日前共同支付原告因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16458元;四、被告安长虎、常丽真、安群朋、安群山、宋阿丽为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如有一期逾期,原告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458元,由原告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各方当事人同意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字或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7000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09-11 | 〔2023〕皖1221民初5714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安徽中发控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服务费75000元。逾期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以剩余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计算),原告有权就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双方自此事后再无任何纠纷。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60元,由原告安徽中发控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愿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各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按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03-02 | 〔2022〕皖1221民初4699号 |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孙殿峰、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尚欠原告陈明借款本金47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9年6月7日起按照月息1分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被告孙殿峰、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70000元;于2024年10月30日前付清全部借款利息。逾期付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二、被告孙殿峰、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陈明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11020元。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200元、保全费4820元,合计11020元;由原告陈明自愿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02-07 | 〔2022〕皖1221民初6151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赵凤瑞借款本金20000元。二、驳回原告赵凤瑞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01-28 | 〔2022〕皖1221民初9332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临泉县三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货款258815元及违约金(以258815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二、驳回原告临泉县三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48元,保全费1125元,由原告临泉县三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01-11 | 〔2022〕皖1221民初8136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被告安长虎、被告安徽(临泉县)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王亮亮借款本金400000元、利息170583元(利息计算至2022年9月15日,以后的利息按照年利率15.4%另计)合计570583元。被告曾现亮、李新朝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驳回原告王亮亮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89元,由原告王亮亮负担237元,被告安徽(临泉县)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安长虎、曾现亮、李新朝共同负担475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2-12-05 | 〔2022〕皖1221民初10389号 |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告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欠原告闻涛货款460738元。于2022年4月30日支付10万元,2022年5月30日支付10万元,2022年6月30日支付10万元,2022年7月30日支付10万元,2022年8月30日支付剩余款项60738元(户名:闻涛,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阜阳市颍泉区支行,开户账号:6228482298798023675)。如逾期任何一笔款项未及时支付,原告闻涛有权就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106元,由被告承担(8月30日随最后一笔欠款直接支付给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更多 | --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 2022-07-11 | 〔2022〕皖1204民初1525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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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060108 | (2024)皖1221执2569号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4-05-09 |
2 | 30000 | (2024)皖1221执2430号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4-04-28 |
3 | 1776329 | (2024)皖1221执1363号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4-03-12 |
4 | 888618 | (2023)皖1221执5128号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11-09 |
5 | 33306 | (2023)皖1221执4492号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10-07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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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41221083664311F001Q | 排污许可证 | 排污许可审批 | 2023-08-12 | 2028-07-28 | 阜阳市生态环境局 | |
2 | JY33412211024825 |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新办准予通知书 | 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 | 2023-05-24 | 2028-05-23 |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341200000029206980 | -- | 钢化玻璃、玻璃制品加工、安装、批发、零售。 | -- | -- | 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4 | 341221000028023 | -- | 钢化玻璃、玻璃制品加工、安装、批发、零售。 | -- | -- | 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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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皖1221民初382号 | 被告 | 原告: 临泉县诺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171400 | 准许原告临泉县诺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728元,减半收取1864元,由原告临泉县诺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3-11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皖1221民初1667号-1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安长虎 | 808166 | 解除对被告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A某某名下银行存款808166元的冻结及对其名下等价值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2-04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皖1221民初166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安长虎 | 808166 | 冻结被告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A某某名下银行存款808166元或查封其名下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2-02 |
4 | 其他 | (2021)皖1221民初1351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企优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临泉县强钢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 93520 | 准许原告安徽企优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138元,减半收取1069元,由原告安徽企优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2-01 |
5 | 其他 | (2019)皖1221执2767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19-10-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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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皖1221民初11073号 | 其他 | -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11-09 |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3)皖1221民初12262号 | 被告 | 原告: 临泉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安徽省临泉县万隆塑料包装有限公司,A某某,安徽省美诺橱柜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C某某,安徽强钢钢化玻璃股份有限公司,W某某,临泉县恒达食品有限公司,C某某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10-25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皖1221民初11380号 | 其他 | -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10-16 | |
4 | 追偿权纠纷 | (2023)皖1221民初11264号 | 其他 | -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09-26 |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皖12民终4562号 | 其他 | - |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30 |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皖1221民初6792号 | 其他 | -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06-26 |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皖1221民初4637号 | 其他 | -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05-16 | |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皖1221民初5714号 | 其他 | -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05-16 | |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皖1221民初3531号 | 其他 | -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03-22 |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皖1221民初1379号 | 其他 | -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2023-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