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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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7-14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5-10-15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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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粤水许决字﹝2022﹞144号 | 广东省水利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经程序性审查,我厅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申请材料,汕昆高速公路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工程位于揭阳市和梅州市境内,主线路线全长87.569公里,连接线长1.557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三改工程和附属工程等。工程总占地面积652.3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86.82公顷,临时占地面积265.49公顷。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2161.04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098.44万立方米,弃方总量1062.60万立方米。工程估算总投资142.34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09.03亿元。工程计划于2022年11月开工,2026年12月完工,总工期50个月。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52.31公顷。(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7%,表土保护率不低于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7%。(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913860元,根据《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该项目免征省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3522474元,仅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391386元。请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更多 | 2022-11-07 | 2025-11-06 | 广东省水利厅 | |
2 | 粤文物审〔2016〕78号 | -- | 粤文物审〔2016〕78号
n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n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一期工程(溪头至牛路段)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汕头市潮汕环线高速公路项目一期工程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保护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n 一、经调查勘探,主线(ZKK43+170~210)位置发现一处垅埠商代遗址,主线(K68+450~550)发现一处龟山近代遗址,潮汕联络线(K8+990~K9+010)处发现一处西山清代遗物点,已完成了影像、测绘、文字记录等田野工作,无需进行其它考古工作。
n 二、“福田古寺”和“福田古井”两处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位于潮南区井都镇平湖西社区荔山西北麓主线K79+000东侧约80米处,虽在工程用地范围之外,但因其距离较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请注意以上两处文物的保护,不得在此处开设施工便道、取土、堆放建材物料等作业。如施工不能避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施工前需进行局部考古发掘。
n 三、规划路线范围内其余路段,公路建设单位可进场施工,工程部门进场施工时,如另有文物古迹发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妥善保护现场,及时通知相关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协商解决,以保证国家文物的安全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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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广东省文物局
n 2016年7月27日 ...更多 | -- | -- | 省文化厅 | |
3 | 丰水务﹝2022﹞122号 | 关于汕昆高速公路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工程涉榕江北河桥梁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 汕昆高速公路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工程涉榕江北河桥梁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更多 | 2022-10-24 | 2099-12-31 | 丰顺县水务局 | |
4 | 粤文物审〔2016〕77号 | -- | 粤文物审〔2016〕77号
n
n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n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二期工程(上北至溪头段)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汕头市潮汕环线高速公路项目二期工程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保护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n 一、经调查勘探,汕梅共线K14+860~920处发现东岗山宋代遗址1处、汕梅共线K19+480~510处发现红山仔清代遗物点1处对其地表遗物进行了全面采集,完成了影像、测绘、文字记录等田野工作,未发现相应的文化堆积层及遗存,无需进行其它考古工作。
n 二、“孙默斋夫妇墓”位于潮安县沙溪镇上西林村沙一村眠龙山汕梅共线K21+500西侧约40米处、“世将军第”位于潮安县沙溪镇五嘉陇村李厝老住区汕梅共线K24+000东侧约80米处、“ 郭学士夫妇墓”位于潮安县庵埠镇溜龙村彩塘金一大岭山汕梅共线K16+700东侧约50米处、新发现的“林公神道碑”位于潮安区彩塘镇红旗村西南汕梅共线K17+400东侧约10米处,以上4处文物点对进一步研究当地人文历史等具有重要意义,且均距离高速公路控制线比较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请注意保护,不得在此处开设施工便道、取土、堆放建材物料等作业。如施工不能避开遗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施工前需进行局部考古发掘。
n 三、“七落儒林第”位于澄海区隆都镇上北村二期工程主线2KK10+500南侧约40米处、“上庄庄氏宗祠”位于潮安县江东镇上庄村二期工程主线2K17+700南侧约50米、“银湖新顺成”位于潮安县龙湖镇银湖村二期工程主线2KK22+200南侧约60米处,以上3处文物均已录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虽在工程用地范围之外,但因其距离较近,应做好监测和预防措施,以避免工程建设对文物本体及相关环境风貌造成破坏。
n 四、规划路线范围内其余路段,公路建设单位可进场施工,工程部门进场施工时,如另有文物古迹发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妥善保护现场,及时通知相关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更多 | -- | -- | 省文化厅 | |
5 | (粤税第三分局)许变准字﹝2023﹞第(2)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3-04-23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局长室 | |
6 | 揭市交函﹝2023﹞773号 |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埔田互通立交连接线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外部性审查的批复 | 普通公路初步设计审批 | 2023-09-11 | 2099-12-31 |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 |
7 | 粤水许决字﹝2023﹞110号 | 广东省水利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 经程序性审查,我厅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变更行政许可。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申请材料,二广高速公路连山至贺州支线(粤境段)项目位于清远市境内。2016年10月31日,我厅以粤水水保〔2016〕91号文批复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本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项目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30%以上、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2处弃渣场(项目实际设置3处弃渣场,其中2处为新设弃渣场,1处为原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重新申请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审批,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项目变更后,二广高速公路连山至贺州支线(粤境段)项目总占地面积70.8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48.44公顷,临时占地面积22.37公顷。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247.26万立方米,填方总量203.38万立方米,借方42.86万立方米,弃方总量86.74万立方米(其中65.72万立方米弃方运至项目沿线的3处弃渣场,21.02万立方米弃方进行综合利用)。二、项目水土保持变更方案主要审核意见(一)基本同意项目变更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0.81公顷。(二)基本同意变更后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7%,表土保护率不低于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7%。(三)基本同意变更后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四)基本同意项目原有弃渣场3处、占地面积12.17公顷、弃渣量69.43万立方米变更为弃渣场3处、占地面积4.40公顷、弃渣量65.72万立方米。请据此进行工程设计和组织实施,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弃渣场工程安全。(五)基本同意项目变更后新增水土保持补偿费18.582万(方案变更后新增征占用土地面积30.97公顷,依法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8.582万元)。根据《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该项目免征省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16.7238万元,仅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8582万元。请在本方案批复后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六)其他仍按我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二广高速公路连山至贺州支线(粤境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粤水农〔2016〕91号)执行。 ...更多 | 2023-08-17 | 2026-08-16 | 广东省水利厅 | |
8 | 云水函﹝2024﹞32号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新建临时钢栈桥跨越和龙支流的复函 | 原则同意新建临时钢栈桥跨越和龙支流。桥宽6m,跨径(6+15+15+6)m,钢管桩直径630mm,跨河最低梁底高程26.19m(广州城建高程)。 ...更多 | 2024-01-30 | 2026-01-30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 |
9 | 粤(云)林许准﹝2022﹞48号 |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同意广昆高速公路河口至平台段云浮西互通立交项目(批准文件:粤发改核准〔2022〕28号)使用云城区高峰街彩营村委会、洞殿村委会的集体林地肆点伍叁贰柒(4.5327)公顷。 ...更多 | 2022-10-18 | 2024-10-18 | 广东省林业局 | |
10 | 梅市环审〔2016〕52号 | -- | 同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 | -- | -- |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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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18民终86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967.16元,由上诉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4-17 |
2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粤0111民初13129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S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4-15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粤0103民初298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C某某,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东山支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4-06 |
4 | 保险纠纷 | (2019)粤1202民初6711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被告: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贺分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7525 | 准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38.1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12-23 |
5 | 合同纠纷 | (2018)粤5222民初109号 | 被告 | 原告: 东莞市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衡水中铁建工程橡胶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汕湛分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东莞市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减半收取受理费人民币8671元,由原告东莞市旭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08-07 |
6 | 保险纠纷 | (2017)粤01民终13733号 | 被上诉人 | - | 4215 |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5)穗天法金民初字第2084号民事判决;
二、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赔偿421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由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广东省路桥公司、广东省路桥广韶分公司各负担50元。广东省路桥公司、广东省路桥广韶分公司需负担的50元,在履行判决时直接给付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9-01 |
7 | 其他 | (2016)粤0106执657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6)粤0106执6576号案件的本次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4-01 |
8 | 合同纠纷 | (2016)粤民申4595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广东力成建设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7-03-08 |
9 | 合同纠纷 | (2016)粤民申4595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广东力成建设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7-03-08 |
10 | 合同纠纷 | (2016)粤01民终3040号 | 被上诉人 | - | 204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受理费23120元,由上诉人广东力成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6-1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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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破产文书 | --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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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5203民初2714号 | 被告 | 原告: 揭阳市揭东区永泰矿渣微粉厂 被告: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2 | -- | (2023)粤5203民初2714号 | 被告 | 原告: 揭阳市揭东区永泰矿渣微粉厂 被告: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3-18 | |
3 | -- | (2023)粤5203民初2714号 | 被告 | 原告: 揭阳市揭东区永泰矿渣微粉厂 被告: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2-28 | |
4 | -- | (2023)粤5203民初2714号 | 被告 | 原告: 揭阳市揭东区永泰矿渣微粉厂 被告: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2-09 | |
5 | -- | (2023)粤1882民初2693号 | 被告 | 原告: 湖南龙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广分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连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1-10 | |
6 | -- | (2023)粤1882民初2693号 | 被告 | 原告: 湖南龙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广分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连州市人民法院 | 2024-01-10 | |
7 | -- | (2023)粤1882民初2693号 | 被告 | 原告: 湖南龙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广分公司 | 连州市人民法院 | 2023-12-19 | |
8 | -- | (2023)粤0205民初143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Z某某 被告: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2-14 |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粤12民终3658号 | 上诉人 | - |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03 | |
10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2)粤1881民初568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L某某 被告: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英德市人民法院 | 2022-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