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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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201107522171658 | 营业执照 | 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 2003-05-20 | 2099-12-31 |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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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津0110民初3472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26.5元,保全费1408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07-20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津0110民初12403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东丽区友源盛达建材经营部 被告: 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 5550 | 准许天津市东丽区友源盛达建材经营部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550元,退还5525元,实际收取25元,由原告天津市东丽区友源盛达建材经营部负担 ...更多 | 2022-02-16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津0110民初12405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大港茂源盛五金机电经营部 被告: 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 -- | 准许原告天津市大港茂源盛五金机电经营部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天津市大港茂源盛五金机电经营部负担 ...更多 | 2022-02-16 |
4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皖1221民初941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Z某某,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 -- | 准许W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8-17 |
5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皖1221民初9412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Z某某,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 -- | 准许原告P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P某某负担 | 2021-08-16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津0110民初6887号 | 被告 | 原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宝鸿五金产品经销处 被告: 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1-08-02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鲁0104民初2082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华舜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 -- | 被告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04 |
8 | 申请保全案件 | (2019)鲁0104财保513号 | 被申请人 | - | 908575 | 冻结被申请人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08575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华舜混凝土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9-12-27 |
9 | 其他 | (2019)皖1522民初620号 | 被告 | 原告: 霍邱县豫皖工程机械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35430 | 一、被告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霍邱县豫皖工程机械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金235430元;
二、驳回原告霍邱县豫皖工程机械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51元,由被告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3-09 |
10 | 劳动争议 | (2017)冀0503民初44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邢台市金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 45985.1 | 一、被告邢台市金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L某某支付经济补偿金45985.1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邢台市金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5-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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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津0110民初3472号 | 其他 |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2-06-21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津0110民初3473号 | 其他 |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2-06-0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津0110民初3473号 | 其他 |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2-05-30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2-02-24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大港茂源盛五金机电经营部 被告: 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2-02-18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2-02-16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津0110民初12403号 | 其他 |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2-02-11 | |
8 | 合同纠纷 | (2021)津0110民初10770号 | 其他 |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1-12-27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宝鸿五金产品经销处 被告: 中冶天工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21-09-23 | |
10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2021)津0110民初3311号 | 其他 |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1-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