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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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未经批准,于2012年至2013年期间,擅自在平潭海岛国家森林公园内占用土地11654平方米建设林业服务中心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及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1.《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违建**问题清单移交的函》;2.询问笔录;3.现场相片;4.《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局关于林业服务中心项目规划意见函》(岚综实规函〔2019〕1209号);5.201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6.测绘报告我局已于2019?年9月25日依法向当事人进行了告知,当事人未在期限内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 ...更多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11654平方米上的6幢房屋及附属简房,合计总建筑面积6201.70平方米;3.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伍佰肆拾元整(116540元)。 ...更多 | 116540 | 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 2019-10-23 | 岚综执国土罚决〔2019〕37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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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梯31闽K00286﹝22﹞ | 予以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首次办理 | 2022-05-06 | 2099-12-31 |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梯11闽K05304﹝22﹞ | 予以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首次办理 | 2022-05-06 | 2099-12-31 |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岚交建消验字笺﹝2022﹞21号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平潭国际演艺中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2022-05-23 | 2099-12-31 | 区交通与建设局 | |
4 | 梯11闽K05301﹝22﹞ | 予以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首次办理 | 2022-05-06 | 2099-12-31 |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梯11闽K05302﹝22﹞ | 予以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首次办理 | 2022-05-06 | 2099-12-31 |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梯31闽K00285﹝22﹞ | 予以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首次办理 | 2022-05-06 | 2099-12-31 |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闽交福高审﹝2024﹞第0006号 | 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 | 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 | 2024-03-14 | 2024-05-20 |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 |
8 | 岚资环临﹝2024﹞1号 | 福建省临时用地许可证 | 许可使用临时用地 | 2024-02-07 | 2026-02-07 |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 |
9 | 梯12闽K00203﹝22﹞ | 予以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首次办理 | 2022-05-06 | 2099-12-31 |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梯31闽K00287﹝22﹞ | 予以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首次办理 | 2022-05-06 | 2099-12-31 |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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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闽0128民初3827号 | 原告 | - | 331650 | 一、平潭综合实验区闽台缘游乐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支付自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的承包费用33万元、迟延履行金1650元;
二、驳回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平潭综合实验区闽台缘游乐园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42元,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267元,由平潭综合实验区闽台缘游乐园有限公司负担6275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829.7元,由平潭综合实验区闽台缘游乐园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3-20 |
2 | 其他 | (2018)闽0128民初1820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M某某 被告: W某某,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161283 | 一、W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M某某、M某某赔偿各项费用161283元;
二、驳回M某某、M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02元,由W某某负担1093元,M某某、M某某负担80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2-2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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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福建海西龙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2024-03-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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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闽0128民初2100号 | 原告 | 原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伟博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W某某,Y某某 |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 | 2024-06-26 | |
2 | -- | (2024)闽0128民初658号 | 原告 | 原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海西龙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3 | -- | (2024)闽0128民初658号 | 原告 | 原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海西龙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 | 2024-03-04 | |
4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21)粤1972民初4308号 | 被告 | 原告: 东莞逊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1-07-08 | |
5 | 合同纠纷 | (2019)闽0128民初2889号 | 原告 | 原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潭综合实验区闽台缘游乐园有限公司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2019-06-21 | |
6 | 恢复原状纠纷 | (2019)闽0128民初36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H某某,W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 被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2019-04-25 | |
7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9)闽0128民初876号 | 原告 | 原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 2019-03-07 | |
8 | 恢复原状纠纷 | (2019)闽0128民初36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H某某,W某某,S某某,S某某,S某某 被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2019-01-30 | |
9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8)0128民初6469号 | 被告 | 原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闽台缘游乐园有限公司 被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2018-12-18 | |
10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8)闽0128民初3827号 | 原告 | 原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闽台缘游乐园有限公司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2018-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