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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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0)鲁0828民初3399号 | 原告 | 原告: 济宁市艺玖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S某某,M某某 | 28687 | 一、被告S某某、M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济宁市艺玖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装修款28687元;
二、驳回原告济宁市艺玖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4元,减半收取计327元,财产保全费307元,由原告济宁市艺玖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68元,由被告S某某、M某某共同负担56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02 |
2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0)鲁0828财保404号 | 申请人 | - | 28687 | 冻结被申请人S某某、M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28687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间不得支取、转移等,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案件申请费307元,由申请人济宁市艺玖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0-08-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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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济宁市艺玖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M某某 | 嘉祥县人民法院 | 2021-12-09 | |
2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济宁市艺玖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S某某,M某某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2020-11-03 |